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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正在往回赶,下午到家,明天一早老时间更新《指南录》。

    五 精灵王之弓

    “你是奥托,还是莫兰?”有人在我背后低声问。

    我回头看到一口白牙的派姆,正挥剑砍击我身后的魔族。只有私下无人的时候,我,哈姆莱特和珍妮才叫彼此的真名。在影盗组织里,哈姆莱特叫奥托,珍妮叫简,我叫莫兰。

    “我是莫兰,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大家伏击的地点想到一起了。要不是路被堵了,我们还会早点”派姆笑嘻嘻的说,好像在酒吧一样悠闲。

    “我听到有人喊 ‘不死战神’”我犹豫了一下“难道”

    “除了战神,谁能挡的住兰斯的箭?”提到不死战神,派姆立刻精神了,“伙计,要不是他那一箭,刚才你就完了”。

    不死战神佛拉伦尔的出现,是我们和魔族都没有预料到的。他的到来使袭击军粮行动顺利完成了。我们的兄弟死伤过半,哈姆莱特,哈奥森和我伤得都很重,好在珍妮没什么事情。

    乍一看上去,佛拉伦尔很可怕,古铜『色』脸庞上布满纵横的刀疤。虽然我对南方帝国没有什么好感,但这人说话做事的爽朗明快倒是很对我的胃口。手下的兄弟们见到传说中的不死战神都很激动,所以当佛拉伦尔邀请我们去他的斯帝尔城做客时,弟兄们都期待的看着我。

    哈姆莱特和我婉言谢绝了邀请。要是被他们发现帝国第一继承人珍妮就在我们中间,我们没有一个人能活着出得了城。战神佛拉伦尔倒不介意我们拒绝他的邀请,说只要是反抗魔族的人,就永远是他的好朋友。不过他也说我和哈姆莱特斗气很好但武技不足,趁当晚在林间休息时,教了我们几路剑法。

    也许他教的武技太难,我一路也没学会。

    虽然戴着面具,珍妮的魅力还是难以遮掩。不少人族将领对能发圣光的女魔法师大献殷勤,连战神也非常注意她,说她优雅的像个贵族。珍妮不冷不淡的说,每个人都应该是平等的,贵族并不应该比贱民更高贵。战神听了以后惊讶的看了她半天,然后一幅若有所思的样子。

    我忍不住问不死战神他怎么能抵挡兰斯的箭,那家伙可是能攻击一千五百米的距离啊。战神笑了。他给我看他的月影弓,说除了武技,斗气以外,神器也同样可以增加攻击能力。如果换一把弓,兰斯的攻击距离也超不过一千米。不过他手里拿的是精灵族流传的神器――精灵王之弓。

    据说数百年前魔族用武力征服了精灵族,精灵族的不少珍宝落入魔族之手,包括前精灵王的神弓。这弓呈暗紫『色』,弓身布满了魔法花纹,发出的箭和光一样快,而且攻击力惊人。整个大陆能和它抗衡的长弓,只有战神的月影弓和失传已久的霓羽弓。如果我偷战神的弓,似乎不太够朋友。不过要是精灵王之弓落在我手里,兰斯这家伙就得被我追着跑了。想象自己高举精灵王之弓,追着魔族到处跑的样子,我心里无比激动。

    每天的秋天,当枫树叶最红的时候,就是魔族的赛马节。德尔菲沦陷后,魔族最盛大的赛马节就在德尔菲城举办。赛马节通常持续三天,各城市的名马和贵族们云集德尔菲,前两天是竞赛马的速度,骑手的骑术。城里的未婚少女们都会戴着精心装饰的帽子,盛装去郊外看马。城里的贵族组成一个评比团,评比出十位帽子最别致的美少女。第三天是真正狂欢的时候。十位获胜的骑手和帽子最美丽的少女会被簇拥着在城里游行,然后邀请参加国王的贵族宴会。

    当然,这一切都都是贵族的专利,与贫民无关。

    珍妮告诉我,国王的宴会上,不允许带任何兵器,不允许施展任何魔法。所有男士都要身穿打着领结,别着白金胸针的礼服,女士们都会戴镶嵌宝石的银丝珠花。如果遇到心仪的人,就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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