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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夫斯嚣张的气焰很大程度上成功引起了普伦人的愤怒,一些弓箭手已经在用眼神向天祥请示批准他们放开弓弦的请求。但是都被汉天祥摆手拒绝了。

    汉天祥饶有兴致的扫了两眼罗夫斯,这个大腹便便穿着绫罗绸缎的落魄领主即使是失去了领地和子民却依旧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他的骄傲和自负根本没有受到任何外在因素的影响,即使是在被众多弓箭手瞄准以及枪林齐指的情况下他也视如无物。

    罗夫斯的勇气究竟是来自于他对贵族身份的骄傲和自豪,还是来源于他的无知者无畏呢?汉天祥非常好奇的猜测着。

    “大人,我们要放他们进来吗?”

    尼低声请示道。

    汉天祥微微眯起眼睛,虽然说他本人对罗夫斯的无知者无畏非常感兴趣,毕竟如果这个时代的贵族都是罗夫斯这个德性的话对普伦而言不可谓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和安慰。如果这种蠢货都能成为一地之主,那普伦在这座岛屿上崛起不过是时间和规模的问题而已。

    罗夫斯手下的武装力量有十三名农兵和四名骑士。除去那十几个拿着盾牌和斧头的农奴外,最具有战斗力的也就那四个骑士而已。虽然说那些穿着锁子甲腰间别着长剑,整体气势就完全有别于其他人的骑士们的确厉害。

    但在汉天祥的眼中还无法对他的城镇构成什么太大威胁。

    连战马都没有的骑士,这和落入平阳的猛虎有什么区别?

    而就在这时,哨塔上忽然传来了哨兵的警报声。

    “大人!东面又有敌人出现是十名骑兵!他们身后跟着一群哦!我的天!有一百多名全副武装的强盗往这边过来了!!”

    一听到一百多号强盗出现,不管是汉天祥还是尼,又或者是城门下的爱德华都齐齐一愣。

    “哦!我的上帝他们那些恶魔怎么又来了!“

    罗夫斯吓得险些当场晕死过去。

    爱德华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他们果然来了!”紧接着他又想到“没想到那些人竟然真如此执着,到了这一步还是不肯放过他们!”。

    城门楼下的队伍顿时陷入了一片混乱的状态,几乎所有人都惊魂不定的看向另外一方。

    天地交接的长线处,凶残的强盗们从鲜血般艳红的残阳中突然出现。

    他们骑着奔驰的战马挥舞着锋利的长刀,他们就像是一群马蜂一样嗡嗡的一大片从大地的尽头涌现。但是他们却比马蜂要更加可怕,他们的面孔上满是渴望鲜血的恶鬼般的神情,他们的出现蹂躏了一切,有平静,有幸福,还有生命。

    但是他们也带来了一些东西,破坏,厮杀,血腥,还有杀戮和战争。

    这活来自于深山之中的山贼悍匪们各个几乎都是身经百战,煞气冲天,当几十名一马当先的骑兵冲在最前头的时候,轰鸣的马蹄声如吼雷般震耳欲聋。

    “冲——!!跟我冲过去!!“为首的山贼头领更是一马当先,这名还穿戴着皮衣带着花纹帽子的山贼头领今年已经念过四十,他面目狰狞,留着黑色的长胡须,他心狠手辣从不手软,他心思狡诈从不犯错。

    为贼十三年的经验让这个老山贼头领早已经深知何为进退之道,而在今天他十几年来从战场得来的经验再次帮助了他。老天在上,他已经不知道多少年没见过修筑着如此厚实的城墙,整齐的建筑,林立的哨塔以及如此稀少的防御力量!

    特别是在那高大的城墙后面的家家户户的烟囱里还冒着青烟,这说明这座城镇里的居民们的生活条件正在蒸蒸日上,远非其他地区的落后城镇乃至部落可以媲美的。

    相比之下,自家那个破败落伍的山寨地简直就像是茅坑里的石头一样,又丑又臭!

    “杀啊!!赞美耶稣和上帝!“山贼头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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