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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在想,得不到你的心,先把你彻底的弄成我的人,万一有一天你突然跑了,我心里会觉得好受一点总算不是很吃亏!”

    小蛮忽然停下那只扭春哥儿软肉的手奇怪的道:“不对,以你的性子即便是又发现,也不会把这些事情说出来,更加不会在这个当口踢爆这件事,能告诉是什么原因吗?

    如果你的计划太过冒险,我们就立刻离开,我已经离开云家了,帮他是情谊,不帮他是道理,如果是为了报恩就把自己的丈夫赔上,这笔买卖怎么算都不合适。”

    春哥儿听了小蛮这句话,猛地把她抱在怀里,狠狠地在小蛮脸上啃了几口道:“有你这句话,我们就帮云峥把兰州城的事情办得完美无缺,然后无牵无挂的离开西北,去江南采莲子去。”

    小蛮眼看着春哥儿从地上一跃而起,朝她挥挥手就一溜烟的向一个小山的缺口狂奔而去……

    红鹰是一个地道的西北汉子,性情憨厚,为人耿直,认准一个道理之后就会百折不回……重要的是此人力大无穷。

    春哥儿最喜欢找这样的人当手下,师父曾经说过,主人的心性一定是要卑鄙的,而且越卑鄙越好,否则无法在芸芸众生中出人头地。

    至于手下,却一定要善良,一定要憨厚,一定要懂得感恩并且能够向主人奉献自己的忠诚。

    也只有这样的属下,危难的时候才能托付性命,逃命的时候扔出去抵挡一下追兵,需要灭口的时候可以轻易地办到,而且背叛的危机可以降低到忽略不计的地步。

    如果主人是卑鄙之徒,手下再来几个刁滑之辈,可以想象的到,占便宜的时候比主人下手早,逃命的时候手下比主人跑的还快,灭口的时候会反咬一口,这样的属下弄来干什么?当大爷养吗?

    在西北快五年了,春哥儿就弄到这么一个满意的手下,前些天自己从兰州城跑路的时候,在城门口留了一幅小鸟团案,红鹰在看到那个图案之后,连手下都来不及收拢,就沿着小鸟翅膀指引的方向一路狂追下去了,忠心非常的可嘉。

    春哥儿每回只要看到红鹰壮硕如山的身子就非常的开心,自己用了五年的光阴才笼络调教好的手下,现在终于可以派上大用处了。

    “骇胡儿就要动手杀人了,你老娘接回来没有?兰州城可能挡不住骇胡儿杀人的步伐,赶紧带着你老娘去秦州吧,房子和宅院你知道在哪里!”

    春哥儿急促的喘息刚刚平定,就迫不及待的对红鹰道。

    红鹰看着春哥儿问道:“大哥你去那里?”

    春哥儿笑道:“江南!我喜欢那里的青山碧水,兰州的风尘太重,不是我久留之地!”

    红鹰笑道:“大哥去那里,红鹰就去那里,母亲要我跟着大哥。”

    春哥儿感动的拍拍穿着皮甲的粗壮身子道:“我们在兰州置办的所有东西都毁了,你们这几年辛苦的成果也毁了,告诉弟兄们,城里的东西能抢出来几分是几分,一定要赶在骇胡儿杀人之前逃出兰州城。”

    红鹰不舍的看着远处的兰州城道:“大哥,这里有您和兄弟们这些年来的心血,就这样舍弃掉吗?

    狼娃子才起了新房,再有十几天就要接亲了,棒槌的老婆就要生了,平娃子的老爹还瘫在炕上……他们恐怕不想离开!”

    春哥儿叹口气道:“红鹰,你是怎么想的,我知道大家这些年才开始过上好日子,可是再好的日子也没有命重要。

    我一心想在西北干出一番大事来,那里会愿意只可惜时运不济,刚刚有了起色却遇到了骇胡儿,如果可能我也不想离开!恨不得和这群杂碎狠狠地干一场,可是,我是当头领的,自己的命可以拿去拼,却不能拿你们的性命去开玩笑。”

    红鹰紧紧地抓着春哥儿的臂膀道:“大哥,我们不离开,我们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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