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愧为天子之城,紫禁城庄严肃穆,外城街道整齐,店铺林立,好一派繁华景象。
大街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行人的肤色以黄色居多,间或也有白色、黑色人种往来,周围的人无一人露出惊奇的表情,尽显大国首都人的胸怀。
国诚仰着小脸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准确地说,是看着行人或肥或瘦的腰。这倒不是因为他有什么企图,原因全怪他的个子,不满三尺(明朝一尺合现在的31.1厘米),刚到别人大腿的位置,除了腰,还能看到什么?
仰了一会头,脖子都酸了,国诚也没看到什么值得注意的事情——废话,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又没有肚皮舞,别人的腰能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事情啦。国诚不禁有点迷茫,下一步该怎么走呢?
国诚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他生活在红旗下。在前一世,他是个孤儿,一出生,就被遗弃在sos儿童村。儿童村的负责人收留了他,但那位负责人的语文水平确实有点过分,连《百家姓》这么一本启蒙书都没读过。在儿童村,凡是收养的男孩子全部姓“国”,而女孩子全部姓“党”。国诚常常想,自己幸亏是个男孩子,要不顶着个“党”字的姓出门,怕不要被人笑死。别人称自己为国诚,听起来倒像是和自己很亲近,直接叫名字一样。
在孤儿院,他和一个名叫国忠的孤儿成了好朋友。国诚比他大一岁,所以他一直把国忠当弟弟一样照顾。可是孤儿院有一次夜间被匪徒闯入,国忠被抓为人质。虽然警察很快将他解救出来,但他自此一直神智不清,此事一直让国诚耿耿于怀。
为此,长大后,他当了警察,立志要扫平一切黑暗,以勇猛无畏名震全局。不久,他听说国忠被抓到帝都疗养所,说要进行夺舍大法。原来,帝都疗养所住进了一位了不起的大人物,请了龙虎山的道士布下了九阴九阳八卦大阵,单等良辰吉日一到,就把大人物的灵魂从衰老不堪的躯体转移至国忠的肉身上。国诚赶到帝都疗养所,刚冲到法阵中央,就看到从楼上坠下一人,撞歪法阵(此事详见拙作《光宗耀明》,什么,网上找不到?当然,我还没开始写呢,嘻嘻……),一阵金光闪过,他陷入到一片黑暗中去。
别说,龙虎山的秘法还真是名不虚传,即使法阵撞歪也能起作用。醒来后,他发现自己居然成功夺舍。当然,夺的不是那位了不起的大人物的肉身,而是400多年前明朝一个小乞丐的肉身。
这小乞儿也真是倒霉,去别人喜宴唱“莲花落”,唱的是:“福字添来喜重重,福缘善庆降瑞平。福如东海长流水,恨福来迟身穿大红。”主人一看这小乞丐眉清目秀,又十分凑趣地唱了一支妙曲,便赏了一只屁股畸形发育的大肥鸡给他。哪知经常挨饿的人受不得油腻,大肥鸡本来是预备给那些贵客们享用的,一进了乞儿肚,发现地方不对,心想这不有损自己身份吗,便大闹天宫——小乞丐终于拉稀了。
乞儿的身体本就不太好,废话,缺衣少食能有个好身板?这次又拉得特别厉害,结果拉着拉着,一命呜呼。这下倒好,便宜国诚了。国诚一缕意识被法阵传送到400年前,按说没有施法之人持续施法,是不可能强行夺取合适的肉身的。可巧,乞儿灵魂离体,肉身如一个真空之瓶,国诚的灵魂又刚巧被送到这里,于是灵魂便硬生生地被吸入体内,附体夺舍成功!
过了不知多久,国诚终于从黑暗中挣脱,睁开眼睛,只见天空澄澈得如同水洗,彩云追月,无数星斗熠熠生辉,这夜空竟如画般美丽。以前,他从没注意星空是这般迷人,城市的霓虹灯夺去了夜空的色彩,雾霾隐去了星月的光芒。
国诚动了动手指,觉得手上黏腻一片,举到眼前一看,金黄金黄的,难道我有点金指?再一看,哇靠,哪个这么没有公德心,竟然随地大小便。再摸摸身上,裤子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