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二章总长之子,
写字如做人,华夏许多上岁数的老人家都认这个理,
年轻时可以写得飞扬跋扈点,夹杂点狂草杀气属于正常范畴,
步入中年,一些完成了原始积累,处于厚积薄发时期的男人都开始写漂亮的楷书,字正方圆,内敛通达,
到了五六十岁、许多老人家则开始走苍劲路子,他们的人生经验和阅历都够了,像一壶珍藏多年的老酒,飘荡出來的是醉人的味道,
而薛家老太爷,这位活了百年的燕京一宝,他写的字却有了返璞归真的意思,除非是浸法数十年的老学究,否则大部分人瞧见老人家的字迹,多半会觉得他的书法实在不敢恭维,
笔走龙蛇,差得远了,
一笔一划勾勒得中规中矩,跟刚学写字的小学生差别不大,很难让人想象是出自一位可以当着燕京无数大佬侃侃而谈的老太翁,
老顽童,
大概就是说的这位老太爷吧,
薛白绫端着一碗莲子羹,是宁姑嘱咐薛白绫端來的,
老太爷沒端架子,孙女儿一进來,他便放下毛尖,很随和地端过莲子羹吃起來,直至吃完,他才抹了抹嘴道:“快三十年了,谁也做不出小宁儿这味道,老爷子我可算是前半生颠沛流离,后半生幸福安稳呐。”
薛白绫眼角掠过一丝复杂之色,沒去深究老爷子话中的另外一层意思,
“最近忙吗。”老太爷目光亲和地问道,
“还行,除了几个大合同,其他状况下面的人都能应付。”薛白绫坦诚道,
“那搞个你们年轻人流行的生日派对吧。”老太爷很直白地说道,“我记得下周就是你的生日吧。”
“嗯。”薛白绫点头道,“二月十八。”
“打算请哪些人。”老太爷微笑道,
薛白绫眉头微蹙,淡淡道:“家里人吃顿饭不好吗。”
“不好。”老太爷摇头,说道,“你父母在美国,薛贵父母在加拿大,其他一些叔叔伯伯的沒一个肯留在燕京,吃顿饭,就咱们三个人吃。”
薛白绫嗫嚅着嘴唇,说道:“薛贵跟你告状了。”
“谈不上。”老太爷也不尴尬,含笑道,“小家伙这次态度很端庄,一沒说脏话二沒做下流动作,临走前还给我递了根中华,估摸着我要是不替他说说你,下回想抽他的烟,得等到上坟。”
薛白绫眉头皱的更深,也不知是不太满意老太爷说晦气话还是对薛贵的做法不太高兴,
“白绫,爷爷其实不该学薛贵,毕竟爷爷已经抱过重孙了,拿这个劝你不地道,也沒说服力,你为薛家付出了三十年,接下來的十几二十年肯定也躲不掉,但这是你自己选的路,爷爷就不虚伪地说什么辛苦你,委屈你了,沒意义,一家人说这种话也别扭。”老太爷缓缓一顿,继而说道,“前几年你为了扛薛家沒什么时间精力,现在薛家在你的操作下大致上稳定了,就算今儿开始走下坡路,要再度跌倒也得有个过程,有个漫长腐烂的过程,你也不小了,过了这个生就满三十,按虚岁算就三十一了,再漂亮高贵,总得找个伴不是,以前沒你看得上眼的,老爷子我也看不上,现在这个小林我印象不错,战斗值够,人品也实在,不弄虚作假,对待我老人家也谦虚恭谨得很,比燕京这些年出的阴阳怪气的青年才俊踏实、靠谱,是个托付终身的娃子,我看得出來,你也不排斥他,这次东京之行你也看得懂他的为人了吧,怎么说呢,这次你的做法老爷子我不赞成,也不反对,你有你的想法,立场,他也有他的感受,但我猜得出,他不会怪你,也沒太多幽怨情绪,顶多是有些失落,有些不习惯你的冷漠态度,听爷爷的,这次生日把他喊來,年轻人嘛,哪有多大的隔夜仇,吃顿饭喝杯酒差不多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