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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是……地球?”林锋睁开眼,语气有些迷糊的自言自语了一句。他身上衣物破裂不堪,整个人灰头土脸,就连头发都是焦卷的。

    “九九灭尘天劫之下我居然没死,而是回到了地球!”林锋自言自语,沙哑的声音之中有些震惊。

    雷劫之下他修为直接被打散,所有的攻击防御法宝也化为了尘埃,他整个人也彻底沦为了凡人。

    “嗯!”目光一凝,林锋看到了自己的储物戒指还在左手的手指之上

    他记得自己在天雷之下差点就灰飞烟灭了,千钧一发的时候是这个储物戒指发出幽光,然后自己一醒就回到了地球。

    当年就是因为在山上挖人参挖出了这个戒指,才让自己传送到修真界的。

    可是几十年过去了,自己之前虽然修为达到了渡劫期,但是依旧没有发现这个戒指除了储物还有什么特殊的功能。

    “罢了,能回来已经是莫大的幸运了,几十年来最大的梦想不就是回到地球吗!”

    “爸,妈,你们都还好吗?是儿子不孝啊!”想到自己的父母,林锋的眼睛湿润了。

    华夏国,江南市。

    一处普普通通的小区门口,出现了一个衣着褴褛的青年,青年穿着一身复古的长袍,头发焦卷的像是火烧过一般。

    这种打扮,十分引人注目,但是林锋却完全不在意,归心似箭。

    或许是因为不同空间时间流速不同,稍微打听之后他发现距离自己离开居然只过了三十年,这表示父母有很大的可能还活着。

    “这里,没有变!”林锋神色复杂,有些缅怀。

    “三十年过去了,爸妈他们应该都七十多岁了,就连晓云应该也都四十多岁了。”

    林锋一家四口,他消失在地球的时候自己的妹妹才十四岁,还在读初中。

    这个小区,是他曾经的家,可惜如今这个小区已经残破不堪,墙面上一个个圆圈中血红的“拆”字让他心中唏嘘不已。

    “看样子,爸妈他们应该是搬家了!”林锋轻轻的自语,他心中有一种恐惧,那就是父母已经不在人间,所以他用这种喃喃自语来安慰自己。

    心头沧桑,林锋深深的看了这个养育自己的地方,他眼神中闪过了一抹苦涩,毅然转身离去。

    ——————————————

    “张德利,给老娘滚,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你长得这么“爱国”我是不可能看上你的!”就在距离林锋所在的小区不远处,一个衣着时尚的妙龄少女对着一个长相英俊的青年说道。

    少女二十岁左右的年龄,一身白色连衣裙,不施粉黛,清纯动人。

    青年长相很不错,在学校中也算是校草一个级别的,可是到了这个白衣少女口中却变成了“爱国”。

    “香香,我追了你这么久,对你也算有情有义了,我哪里配不上你?”青年一脸的斯文,语气有些“心酸”的问道。

    少女脸上露出了鄙视的神情,用不屑的语气斜眼对青年说道:“有情有义,你还是去对昨晚躺在你身下的院花有情有义去吧!拜托,我可受不了你这种恶心。”

    那个名叫张德利的青年脸色一变,他没有想到自己和文法学院的院花搞上床的事情居然被陈清香知道了。

    少女名叫陈清香,是华安大学的四大校花之一,张德利追求了她很久。昨晚在自己身下的院花虽然姿色也不凡,但是和陈清香相比就差了不少。

    再说了,对男人而言得不到的才是最诱人的,他追了陈清香这么久,一直在幻想着怎么把这个清纯动人的邻家少女给压在身下。

    “呵呵,既然你这么对我不屑一顾,那我也就对你不客气了!”追了这个陈清香这么久,装了这么久的斯文,也该变回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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