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闷头不响,便开始忙了起来。
“我们到这是当特种战士的,也不是当厨子的,话说这个特种部队怎么连个厨子都没有啊?而且我们在这里给几百人做饭,训练的时候怎么办?”
另外一个战士说道:“你难道没有听说吗?狩猎者是没有厨子的,因为他们经常会去战场执行战斗任务,都是自己解决食物,这里是特种部队,不是常规部队,明白了吗?”
养正一也听到了,但是手里的动作可不慢,几个战士,包括厨房窗户外面的耿余跟罗兵都看的特别的清楚,土豆皮几乎四秒就能削好一个,削好之后,看都不看,随手一扔,正好扔进后面的大盆里。
在看他切菜的时候,菜刀快的都能出现幻影,一根黄瓜三秒钟切的跟纸片一样,一头大蒜在手里使劲一捏,拿掉蒜皮,里面就是蒜泥。其他几个战士干脆就帮忙打下手好了,养正一几乎一个人就完成了所有的工作。
看他淘米的时候,更是赏心悦目,一大盆加了水的米,先顺时针的搅动起来,跟着在逆时针的一挡,水花四溅起,却一滴都不会落到身上。
其他几个战士把淘好的米,放进了蒸箱,在看养正一,一个人控制五个炒勺,分别是煎炒炖闷煮,五把铲子在他的手里,就像是有了生命一样,怎么动怎么是。
最大的炒勺里,炖的是洗好的鱼,一次炖五条,香味顺着厨房的窗户飘进了耿余跟罗兵的鼻子,俩人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这个养正一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士兵,家里在地方开了一家远近闻名的餐馆,有的人不远万里到他家的餐馆去吃饭。他的父亲曾经也是个军人,同时也是祖传美食的传承人,养正一得到了父亲的真传,但是他似乎更想去做一个战士。
于是,上亿身家的他,甘愿在部队穿上那身军装,为每个战士起早贪黑的做饭,也不回自己的餐馆去当老板。用他的话说,就算是赚几个亿都没有给首长做顿饭重要。
他为什么这么喜欢军队,是因为在他的小的时候,那会他的家还在边境地区,一天夜里,几个越境过来的暴徒闯进了他的家,胁迫他们成为了离开的人质,在边境部队的追击下,把他们一家人带到了一处公园。
他的父亲勉强的救出了他的母亲,在想救他的时候,已经被发觉,无奈,他们只能自己跑出了公园,这时,边境部队的战士们也开始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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