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开枪,我投降!”
似乎耿余的投降就在他们的预料之中,这回的语言可不通了,不过他们示意耿余把枪丢掉,耿余还是明白的。
几个恐怖分子走到耿余的近前,拿着枪指着他,让他不要动,而且还示意他跪在地上。
耿余慢慢的弯下自己的身体,忽然,把手伸向了脚腕,一把武器再次出现。
恐怖分子举枪就要射击,还有一个也不知道在喊些什么。耿余一把抓住一名恐怖分子的脖子,往怀里一带,又把距离最近的俩人打死。
这些恐怖分子是绝对不会对自己人开枪的,只是在大声的喊着什么。
拖着他走到一个木头箱子旁边,照着他的后脑勺就是一枪,人也躲在了木头箱子的后面。恐怖分子开枪射击,耿余的速度极快,从这个掩体到下个掩体,每换一个位置,便开枪打死一个,眨眼之间便打死了五个恐怖分子。
货仓的战斗,耿余是很有经验的,却见到有恐怖分子要往地下室冲。耿余抬手一枪打死对方,整个人跟着往前一滚,‘啪啪啪’又是几枪。
话说耿余为什么能够这么轻易的杀人,那些恐怖分子都是傻子吗?只是站在哪儿让耿余打?
其实耿余打的这么起劲,完全是因为他的速度够快,而且每次转移掩体,都会寻找最适合于开枪的位置。枪法好就不用说了,近距离开枪,没有人是耿余的对手。
反观那些恐怖分子,准确度本来就很差,而且开枪的时候,不是趴着就是站着,恨不得把眼前所有的障碍物都扔掉才过瘾,耿余打他们能不准吗?
而且枪战中,人的心态是非常重要的,紧张在所难免,这种紧张也会转换成兴奋,人在这种感觉下,是很难具有冷静的判断力的,除非像耿余这些受过训练的人,或者是经常在战场上出现的人。
所以,杀光他们根本不是问题,耿余利用投降来吸引他们的视线,麻痹他们的想法,忽然出击,打得他们毫无还手之力。
去地下室拉着阿奴莎走出了货仓,直接从后门离开,走到一家时装店的时候,耿余直接打碎橱窗的玻璃,把模特身上的衣服扒了下来,拉着阿奴莎跑回了住处。松语文学免费小说阅读_www.16s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