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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不瞑目啊,不杀死张绿梅我死不瞑目!”看来问题就在这里可是谁又能拿她怎么样呢?这就是张绿梅比孙发亮还高明的高明之处,无招胜有招,无声胜有声,于无声处看惊雷。

    法官说孙发亮是一条吃人不吐骨的披着人皮的狼,那么现在看来,张绿梅岂不是一只杀人不见血的披着乌龟壳的dú蛇?她是如何弄到孙发亮那些见光死的证物的呢?那些证物落到过吴笠蓓的手里曾引得安之素出洞,可以肯定地说安之素必然跟证物也有某种内在的关系,一种最大的可能是张绿梅偷到了孙发亮的资料,同时也无意中知道了孙、安二人同流合污的事实,由是引得孙发亮及安之素不安从而以安之素出面的方式来夺回那些证物。这一点也是他孙发亮昏了头,直到夺回证物便万事大吉,岂料张绿梅比他做好了更足的准备,第一幕在公园里唱了个空城计,第二幕来了个假途伐虢釜底抽薪,证物倒是有的,却让孙发亮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那些证物她早就备好了复制品搞得孙发亮一场空欢喜,而其也顺利地让吴笠蓓远走德令哈成为了其成功路上的又一个牺牲品。在此当中,有一点十分关键,那就是吴笠蓓为什么要得到这个包裹,她应该知道包裹里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并且一直不肯放手以至于被孙发亮强制吸dú。她要这些证物干什么呢?那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和张绿梅一样,搞倒孙发亮。那么,她为什么要搞到孙发亮呢?是为了什么?为了和我在一起?哦,孙发亮不是骂过她“吃里扒外”吗,这个“外”字,难道便是我?我不寒而栗。

    “看起来美丽和平的田园,也可能潜藏着令人恐惧的邪恶秘密,何况是lún敦市内那些藏污纳垢的陋巷呢?”这是多么可怕的结论?若然如此,我岂不是一直被此人利用?天哪,要是福尔摩斯知道他的追随者如此笨蛋,岂不是要悬梁剖腹?此时此刻,我只觉得一阵阵酸一阵阵难受,天一阵阵旋转,地球一阵阵热腾。

    也就是在这一瞬间,我继续侦查下去的勇气沉入谷底,包括我再去小汤山的勇气也一并沉入谷底。但为了弄清真相,我还是去了,因为,“笨蛋虽笨,但还有更笨的人为他们鼓掌。”

    “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lún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这也是我的《最后一案》,也是我过问此案的最后一次。

    雪花又狂舞起来,我木然地穿过高速公路下面的隧洞,沿昏暗崎岖爬行了足足五分多钟,重新面对白茫茫无边的世界时,我究不知该走向何处。

    这一段路程,我涌起无数种滋味,翻起无数种浪潮,其间最活跃的就是我那可怜的原始情结。假如我没有碰到吴笠蓓,假如吴笠蓓是个处女,一切都将大为改观,最起码,我那时不会对她处心积虑疑窦丛生,不会让她为人所用,为黑暗吞噬,这才是一个女人的男人应尽的职责。

    吴笠蓓已经康复了很多,但还是喜怒无常。她手臂上还有脊背上的伤痕果然是烟头烫过的痕迹,显为孙发亮虐待所致。她不知我葫芦里卖的什么yào,只睁着眼不闻不声,其模其样就像在鲁四老爷面前犯错的祥林嫂。

    我不知道一个人为什么会失落、绝望到这种程度,即使她生无所恋也该死有所求,然而她正处于二者之间的混沌状态:生也无yù,死也无求。

    我是母亲剖腹产生下的婴儿,第一次抓住nǎi瓶的一刻就知道往自己嘴里塞,这是对生的需求;七岁跟爹妈吵架在要跳河自杀,这是对死的渴望。大凡生与死,人们都持有自己客观而独立的看法和立场,吴笠蓓怎么会例外呢?

    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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