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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委批准,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3000万美元,其中香港嘉利来拥有合作公司60%的股权,其他两公司持有40%的权益。但在2001年,香港嘉利来突然被有关部门认定“未履行出资义务”。当年9月,二商集团在北京市原外经贸委(现商务局)等行政力量的支持下,将合作了6年的大股东香港嘉利来公司更换为香港美邦公司(股东为董平、赵越,后转给国洪起)。为此,香港嘉利来公司向原外经贸部提起行政复议,并向纪检部门举报此案涉及公务人员合谋诈骗。原外经贸部(现商务部)经过审议,下达了一份《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北京原外经贸委撤销同意二商集团更换大股东的批复。但北京原外经贸委拒不执行中央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反而由二商集团将原外经贸部诉至北京二中院,一审结果是商务部败诉……

    由于穆军等人不屈不挠地“喊冤”,引起了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领导的重视,并引发了包括《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等媒体的报道热潮,此案也从一场经济纠纷上升到地方政府官员挑战中央部委权威的政治高度。

    但对此事件也有不同的声音。据一位对国洪起案长期关注、不愿公开身份的人士介绍,嘉利来事件“说白了是多个利益主体之间为争夺一块肥ròu而发生的战争,谁对谁错应该由司法机关来判断,而不是媒体来下结论”。他说:“嘉利来的股份是别人兜售给国洪起的,如果它是偷来的或抢来的,国洪起最多只是收赃而已。”

    上述人士曾长期跟踪观察国洪起其人,对他的所作所为比较知根知底。此人对前一段媒体的许多报道充满了愤慨,认为大部分报道严重失实。他说:“有些媒体泡制了诸如‘中央政法委督办的25件大案国洪起独占两宗’之类的新闻,这说明他们连基本法律常识都不懂。中央政法委凭什么介入?国洪起又不是国家机关高层人员,他连居委会小组长都没当过。我曾亲自询问过中央政法委负责执法督察的一位处长,他一头雾水,问国洪起是谁?”而据记者向有关部门证实,中央纪委的确曾经接到国洪起的相关材料,也曾把材料转给了公安部门,但完全谈不上“正式督办”。

    也曾听到过国洪起“黑白两道通吃”的传闻:河北省唐山市一个与他有合作关系的“贪官”,“因为不太听话”,被国叫人绑架了两次,吓唬了他几下,后来又把这个人给放了;在2004年1月6日晚,北京市一个区人民检察院传讯了国洪起等人,随后他很快就消失了,据传这是因为他与一些政府官员关系密切,而他在江苏省受到的“礼遇”同样是由于这些人脉关系发挥了作用……

    末路英雄(11)

    对这些说法,上述观察人士觉得很好笑:“什么黑道白道?国洪起根本没有道。他不讲信誉,非常抠门,无论jiāo朋友还是做生意都是如此。别人做生意是jiāo朋友,而他做生意是树敌人。严格意义上来说,他是一个孤家寡人,他没有朋友、没有团队,现在搞成这样了,几乎没有人去帮他。”但他同时认为,虽然国洪起干了很多投机的事情,其中也有不法行为,“但不能因为他不是一个好人,现在进了监狱,就把所有的事情都推到他身上”。而据记者对曾经办过此案的人员证实,在办案过程中他们根本没有遇到过什么阻力。

    在上海金三元烂尾楼转让一案中,国洪起等人被指责妨碍了司法公正。但有曾在上海金三元投资公司任职的人介绍,该公司在上海浦东拥有一栋2万多平方米的烂尾楼新律大厦,经人介绍,国洪起买了烂尾楼,但订了合同后却拿不出钱来支付。介绍人只得又另找买家。几给周折,上海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季宝红把它买了下来,但双方在不久之后便产生了纠纷。

    据《国际金融报》等媒体的报道,望源房地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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