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金知晓想多了。
fbi和那几乎上在黑道上只手遮天的十二少爷在一起,怎么可能只是单纯的k歌和玩呐?
田柾国习惯性的用手指敲敲桌面,清清嗓子说道:“半个小时之后,开会。正好金知晓在这里,你过来下,你看,这个案子你之前处理过,侧写你当初给过,只是——我们没有找到。等会你和这十二个人再说说,毕竟,这个案子和我们等会的会议有关,也可能和你有关。”
金知晓接过田柾国给的资料,一翻前几页,就已经回想起来了。
虽说已经上了十级,到她这难度的案子基本也很少了,可是毕竟在犯罪心理组呆了五年,处理过成千上万份的案子,可是只有这件,是让金知晓最印象深刻的案子之一。
为什么说记忆深刻?
只能说这个案子太特别了,任何一处地方都很特别,细节,过程,手法,以及,作案人。
如果说金知晓之前处理的案子算是一个小蛋糕,那么这个一定就是一块大蛋糕了,对于她这种性质的工作处理这种案子是就像是在完成一件工艺品。
回归正文,继续说这个案子。
如果说还有哪个人能为杀一个人而潜伏十多年,那么这个人就做到了。
12年,那个人从一个孩子到了一个25岁的青年,终于在他25岁生日那一天,杀了他的养父母。
可是很奇怪,一个人,就算有天大的仇恨,12年的养育之恩,也该让他有点触动。
可是他没有。
金知晓当初和行动组那一帮人走进案发现场时,只是觉得恶心。
受害人,一男一女,女的是一击致命,直接用小刀将动脉割掉,不正常的利索反倒表面这个女士并没有和犯罪嫌疑人有多大的过节,因为如果按照潜藏了12年,只为杀一个人,而最后的结果居然是一击致命的,这才是个大问题。
反观男主人,被反绑在椅子上,法医的结果显示他的死亡时间比女主人晚,所以犯罪嫌疑人对女主人处理过早有两点,一点是不希望她受太多折磨,一点则是希望让男主人目睹这个过程,啧,更加残忍。
而男主人的处理方式,嗯。应该是蛮血腥的,那个椅子应该是特殊改造过的。绑住了他的手,他的脚,把他的头部上仰着,椅子结构大致有点像牙科医院的那种。不过那椅子的上部分相比牙科医院的更加竖直些。
那个男孩割掉了男主人的眼睑,根据金知晓的预测估计是在那男孩,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处理女主人之前,男主人闭上眼不忍观看,男孩又迫切的想让他看到,于是才会这样做。
之后,他又用硫酸浸泡和浇灌了男主人的嘴,鼻子,耳朵,手,和,嗯性,器官。
在犯罪心理里,这些部位可以算是具体代表人的一些感官,触觉,嗅觉,听觉,性,行为。
的确够狠。
可是如果这样做的话,除非是恨到极致,可是那男孩,太太让人感觉无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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