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一个失恋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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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念书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很怕被发现。大多数人的喜欢,其实是希望对方也喜欢自己。但说不出的暗恋,怕被人发现的喜欢,其实是每个人最辛苦的一段感情史。
所以也就有了那么一句话,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事就是你喜欢的人碰巧也喜欢了你。
以前我问过他,“边伯贤,你有爱过一个人吗?”
他笑着说:“真爱和鬼一样,只有别人遇到过。”
可是后来他就真的是别人了,也成了别人的了,他说,那个女孩,叫金知晓。
我曾经幻想过很多次爱情,男主角都是关于边伯贤的,最后梦醒了,我只能在另一个夜晚,做上一场遇见他的梦。
说实话,我有时候想,我要是刚开始的时候就跟边伯贤告白了有多好,那样边伯贤说不定就是我的了,那样说不定边伯贤就不会碰到金知晓。
我没有骗金知晓,的确,我和边伯贤的确有过互相暗恋那么傻的事。
他其实没那么适合我的吧,只是我不明白,即使明白,也不想承认。
他找上了我,他说,金知晓踢了他。
他哭了很久,嘴里一直骂骂咧咧的,无不外乎关于的都是金知晓。然后他说,金泰妍,要不咱俩试一试吧。
后来我被抓了,因为我酒后失控听到那个什么高层碰巧谈到金知晓就和他打起来了,最终推推搡搡也不知道人怎么就没的。
也许是在乎那几个月的情分,边伯贤开始找人,去找金知晓吧,我想。
我有点自私,我的确很好奇当金知晓再次和边伯贤相遇结果却是边伯贤来求她帮另一个女人的表情。
我查过金知晓,很我很像,又不像,那么边伯贤也是爱我的吧,我有时候自欺欺人的时候就这么想,但是我错了,不管她有多像我,也不管我有多像她,边伯贤还是爱的是金知晓。
我出来的那天,阳光很好,我也看到了金知晓,她和边伯贤站在一起,很刺眼。我挑衅地说了几句话就让边伯贤送我回去了。
在车上,他说,对不起,我们分手吧。
我没有闹腾,因为我知道一个道理,肚子饿的时候别购物,刚吃饱饭别洗澡,半夜想的话别发出去,生气的时候别说话,以及,该离开的人别挽留。更何况,边伯贤,没人别我更了解他了,挽留,没用。
朋友说我成全了他们。同事热心的短信问我的情况时,我就稀里哗啦地忍不住泪流满面。
我就是想哭,我已经喜欢到边伯贤什么地步了呢?我喜欢他喜欢到,一想到他以后再也和自己的生活没有交集,我就想哭了。
下班回家,回的我的家,边伯贤的家,认识,不敢去。
一个大写的怂,也是一个大写的要脸。
回到家,四周空荡荡。
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人问自己一句你吃饭了吗。什么都没变,变了的只是更加矫情的自己。
去楼下的超市买了满满两袋子事物,回家一点点做好。满满品尝。
孤独的人,要吃饱饭,因为事物有治愈悲伤的力量。
我为我失去的那些倍感难过,失去你的笑容,就像让你快乐和伤心的都不是我一样难过。
爱情这种东西,我已经不再有勇气了。
tayl一r sift的《the 一nt i kne》是我最喜欢的一首,她好听的歌很多,我却唯爱这一首。
就像这首歌表达的情感一样,感情的消逝不是一分两秒的事,都是来自一点点的摧毁。
大提琴和钢琴,最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