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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的义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破产清算的法律依据】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松语文学免费小说阅读_www.16s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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