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嘲他自己,还是嘲唐依歌。
唐依歌轻搂着双臂,走到容司南车身旁,没有擅自打开车门进去,而是站在车外,犹豫的看着容司南清雅淡冷的侧脸。
“你想一直站在车外跟我说话?”容司南皱眉,双眸凉淡的盯向依歌,语气里充斥着不耐烦和不悦。
依歌在心里吐气,自然没有厚脸皮坐到他身边副驾座的位置,而是打开后车座的车门,坐了进去。
一进去,一股暖意立刻将她包围。
依歌不觉得舒适的长长吸了口气。
抱着双臂的双手缓缓从臂膀上滑下,依歌轻抿着下唇,从后看着容司南。
容司南从后视镜冷淡淡盯着她,“私了还是走法律程序?”
“”
唐依歌怔住,漂亮清明的眼睛露出浓浓的不解。
容司南俊润的脸庞严肃的轻沉着,看到唐依歌怔傻的摸样时,眯起了双眼,“应我代理人的要求,你若是肯私了,将你私自调换的钻石归还于她,并就此发表道歉声明,此事就算了解。若你不肯私了,便走法律程序。你选吧,私了,还是走法律程序。”
顿了顿,容司南冷勾唇,“如果我是你,我一定想也不想便选前者。毕竟后者,你会付出你意想不到的代价。”
听到这里,依歌终于明白了他主动来找她的原因!
只是她没想到的事,以他如今的地位,和在律师行业的造诣,他会接这种民事小案件。
没错。
容司南的主业是律师。
并且他在律师行业的才能,已经达到同行所不能企及的高度。
凡是经他律所代理的案件,十桩里有十桩都是胜诉。
只不过,容司南是律师的身份,除了几个亲近之人知晓,无人不知道。
容司南从十八岁那年为救容墨琛左腿留下残疾,他便放弃了大学的金融管理专业,钻研法学和律师学等。
毕业后,他跟几个大学时期的舍友创办了名叫“盛歌”的律所,因为出资人是他,他理所当然成了盛歌的所有者。
当然其他跟他一同创办盛歌的舍友,则享有盛歌不少的股份。
盛歌在律师行业,拥有极高的知名度,甚至被同行叹为不可超越和仰望的存在。
一些学法律,励志当律师出人头地的同行,都以进入盛歌工作而自豪。
只是,容司南虽然是盛歌的负责人和所有者,盛歌目前的员工,除了一开始共同创办和将盛歌发扬光大的“元老”外,无人知晓。
而容司南也从不抛头露面替人打官司,但一旦盛歌的律师遇到棘手的案件,无一不是他在幕后出谋划策,出其不意。
也因为此。
律师行业几个顶尖的律所皆有所怀疑,盛歌背后有隐藏的高手指点。
一旦盛歌遇到麻烦,这位高手便会出面解决。
并且,每次解决得都很漂亮,让辩护人的律师常常哑口无言。
所以,在律师行业,但凡遇到盛歌代理的案件,一般很少有律师敢接,因为,必定惨败!
当然,一般能请动盛歌的律师代理案件的,社会地位必然不低,要么极富,要么极有权。
而且像依歌这样的案子,盛歌早就不接了!
更何况,这次亲自出马的,还是律师同行里流传的盛歌背后的“大魔王”!
唐依歌惊愕之后,才想起生气和难堪!
虽然这件事是子虚乌有。
可被他知道了,依歌就是觉得无比丢脸,而且,特别愤怒!
“我没有偷换她的钻石,是她千方百计非要我给她做婚服,我拒绝都拒绝不了!
而且,也是她自己提出要在婚服上嵌镶钻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