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所谓的熟人,严格说起来,也未必算熟,是琳琅上辈子南下后结交的朋友沈玉莲。?上辈子她俩虽然性格殊异,在各种场合的频繁来往之下倒也攒了几分感情。不过这时候沈玉莲显然还不认识琳琅,她一身银红洒金的衣裙,正坐在红木雕花矮几边上,手里把玩着一支金蝶镂花流苏簪。
琳琅不动声色的打量着她,想到不就就要和那些熟悉的亲朋好友重新认识一遍,觉得有趣。
既然跟沈玉莲还不认识,琳琅当然不能贸然凑上去了,一瞥之后便即转身,往旁边挑簪子去了。跟琳琅在京城时常去的那些首饰铺比起来,这家的东西富贵气象不及,胜在精巧别致。
一样是用金丝银片做出来的东西,在京城时叫人觉得富丽堂皇,到了这边匠人的手里,便是别出心裁了。
琳琅慢慢赏玩着,瞧见一支花卉绞丝小发簪时眼前一亮,这簪子小巧玲珑,以银丝挽出花枝,那花瓣也是金银丝织就,一层层的疏密有度,点缀以细碎的宝石碧玉,材料未必名贵,那独出心裁的做法却是难得一见的。
她心里喜欢,指着那簪子道:“这个我要了。”旁边女伙计道了声“好”正要去取,斜刺里忽然伸出一只纤手将那簪子抢过去,道:“真不巧,我先拿了。”说着便递向那女伙计,“给我包起来。”
女伙计不敢就接下,迟疑的瞧着两位小姑娘。
琳琅听得那声音时便已猜得是谁,待抬头瞧见了沈玉莲的脸,心里瞬时升起些无奈。她还是这样的性子,霸道骄矜,爱夺人之美。上辈子琳琅年少不懂事,心气儿又高不肯让步,没少和沈玉莲因为一些东西起过冲突,没想到这辈子提前见了面,却还是这样的方式。
她有些迟疑。按说旧友重逢,既然沈玉莲瞧上了,虽说慢了一步,送她也是无妨。只是那簪子实在精致,这店里的东西有都说了独一无二,琳琅难免有点心疼遗憾。
那头锦绣瞧见了,哪肯让自己姑娘吃亏,当下就道:“这簪子是我家姑娘先开口要下的,姑娘好没道理。”
沈玉莲得意的笑道:“可簪子现下在我的手里,所以是我的。嗯,谁叫你家姑娘手慢呢。”
锦绣有些着恼,却还是耐着性子道:“姑娘这话就怪了,簪子还没卖出去,就还是店家的,怎么就成您的了呢?”
“难不成还是你家姑娘的?你叫叫它,看它应不应。”
这样刁蛮的态度落在琳琅眼中自然是熟悉的,她倒不着急了,带着些看热闹的心态,站着不说话。琳琅能忍得,锦绣却忍不得,她伴着琳琅长大,向来都十分护主,见姑娘喜欢的物件被抢走,对方还不讲道理,哪能不气?
锦绣原就身手不差,对着沈玉莲这个十多岁的小姑娘更是小菜一碟,当即出手如电,未及沈玉莲看清便将那簪子掠入自己手中,扬了扬道:“现在它在我手里,是不是就算我的了?”
这分明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沈玉莲何曾被人这样奚落过?当即一跺脚道:“你放肆!”她的父亲是袁州司马,姨父又是这隋州的大官,在这江阳城里有横行霸道的资本,如今见这两个外地来的穷姑娘敢抢她的东西,当即恼了。
也难怪沈玉莲觉得琳琅穷,她十多岁的姑娘,不懂得以气质辨人,只会以身上打扮判断对方的身份。江南尚丽尚新,但凡有点身份的姑娘,所用的衣料首饰莫不是时下风靡的东西。反观琳琅,头上的簪子虽然材质不错,却显然有了点年头,身上的衣服虽然做工精致质地贵重,料子却是去年的,明显是因为没钱买新东西嘛!
心里存了轻视的念头,沈玉莲瞧着对面的姑娘比她漂亮,心里更不是滋味。奈何锦绣身手比她灵活太多,她是抢不过的,当即扬声叫道:“哥!”
清脆的女声当即招来了一位十五岁的华服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