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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

    以前经常在电视中听到某某探险家谈到沙漠的恐怖和燎原,那时也只是下意识的把它同自己所住的城市对比。如今身临其境,才知道那些所谓的恐怖和燎原绝对不是自己所能想象得到的。

    我们一行三人,每天晚上赶路,白天挖洞睡觉,走了三天除了偶尔看见一些零零散散的仙人掌和野狼的骸骨,就只有万里的黄沙一波一波的在眼前起伏。

    在这三天里,照井夕很少说话,但每次开口就会教给我一些新奇但是又很震撼的东西。我觉得他很爱抬头望着月亮,尽管他什么也不可能看见;这些都使我对他产生了一些莫名的好感,这种好感又有别于年怜丹,后者很像一位搞笑的大叔,好色点,卑鄙点,对我总是持着一种善意的鄙视辱骂态度,他也许害过我,限制了我的自由,甚至还参与了分开我和冰云的行动;但我却从来都不曾真正对他恨起来!

    照井夕的冷淡和怒气常常突然而至,外界对他冷血到变态的评价不是没有道理,他告诉了我他喝过无数的鲜血,虽然大部分是野狼的,不过当他把他怎么对待无双国王父女的事情告诉我时,我还是整条脊梁骨凉飕飕的。这大概就是他为什么有个“柔指花亦伤”的外号的原因吧,他拥有不逊于我的美丽外表(自恋滴说)但是却毫不珍惜美丽的东西,他对月发呆我感觉那是在悼念某人,但在日常的接触中他从来没有表示过软弱。我很害怕他,但又很可怜他,矛盾的思想随着接触的频繁越来越清晰,所以在不需要讲话时,我总是尽量的避开他,还好有个吵吵闹闹的雪儿。

    照井夕很恐怖的对我说过,人在沙漠里行走,最危险的东西不仅仅只有暴风和流沙,酷晒能让人在十几个时辰里变成人干,而如果一个人连续两天除了黄沙什么立体都没看见,他的眼睛就会因为长时间不聚焦而失明,有的人则会精神失常,这种现象在雪地里同样存在。所以沙漠居民最喜欢见到的就是一颗颗长像很不起眼的仙人掌,它们可以充当眼睛聚焦的那粒焦点,同时人们也常常可以在它们扎根的沙下挖到贵比黄金的水源。而除去那一身伪装的尖刺,其实它们本身也是个含水量超高的小型储水器。

    这既短暂又漫长的三天,我学会了许多野外求生的本领,我知道了在沙漠里打洞可以很大程度上抵御昼夜温差的强烈变化;也知道了一块做成凸圆状的琥珀镜可以很容易点着沙漠里偶尔遗留下来的枯木枝。照井夕拥有很灵敏的鼻子,他闻的到野狼走过时留下的脚印气味,而只要你逮到了一只野狼,杀戮时所留下的血腥很容易可以引诱更多的野狼前来送死,(狼群除外)

    狼的鼻子显然比照井夕还要灵敏百倍,这一点是大自然赋予它们求存的优势。

    在第四个晚上的长征途中,牵着雪儿埋头一边睡觉一边行走的我“哎呀”一声撞上了在前面引路的照井夕。

    “发生了什么事?”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拔出前两天捡到的一根一头尖尖的干树枝。要知道照井夕可是变态的很,当有三只以上的野狼来时他绝对会留给我一只,变回白痴妹的雪儿只会为我被野狼扑的东倒西歪的样子叫好,别说帮忙,没把她负责的野狼赶过来我就阿弥陀佛了。

    照井夕嘴角微笑道,“我听到我们的老朋友在跟我们打招呼了。”

    雪儿和我一样睡眼惺忪的从迷糊中醒来,忽的揉着眼睛大叫了起来,“呀,我们到狼山了。”

    我顺着雪儿的手指看向月亮下模糊的黑影处,被夜色冲的淡如凉茶的一点山尖利刺一样钻出地平线,被黑暗搅得时有时无的影像根本引不起我丝毫惊讶和兴趣。

    但是看着一脸兴奋的雪儿和表情奇异的照井夕,我只好装作兴奋的与他们保持一致道,“呀,是啊。有座高山呢?山上还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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