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1.投资人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2)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2.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3.投资人涂改、出租、转让或者伪造营业执照的违法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责令改正或停业;(2)没收违法所得;(3)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6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吊销营业执照。
5.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责令停止经营活动;(2)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3)责令限期履行变更手续;(4)不办理变更登记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6.个人独资企业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未能保障职工劳动安全,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2)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7.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者,在清算前或清算期间,隐匿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依法追回财产;(2)视情节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受托人或受聘用人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1.投资者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违反合同约定,给投资者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投资者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的规定(即本章第三节内容中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的10种禁止行为),侵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责令退还侵占财产;(2)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强制个人独资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对责任主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2)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企业登记机关及其有关主管人员的法律责任
1.登记机关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难以登记,或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不予登记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登记机关的上级部门有关主管人员强令登记机关对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条件的企业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不予登记的,或者对登记机关的违法登记行为进行包庇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登记机关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或者超过法定时限不予答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财产责任的承担顺序
投资人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