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过这个叫冉莲的女孩并没有想到,自己坚信着的陆志是有老婆的,不仅有老婆,还有两个孩子,他的女儿陆安可跟自己也只是差了五岁左右,如果冉莲知道陆志是有孩子的,不知道她该作何感想?
不过今天过后,冉莲就没办法向陆志讨一个说法了。
陆志急匆匆的赶出来,坐上车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忘记带了,想要赶回去,又怕李秀那里等的太长时间了。
发动车子,陆志踩下油门就冲了出去,去的路上还在想,他应该怎么跟李秀交代?
说对方是自己的助理?想来李秀是不会相信的吧,没有了解过她们两个到底聊了什么自己就出来了,真实太糊涂了。
不过就算是李秀发现了也没关系,顶多就是离婚多分给她一些财产罢了,能有什么?到时候儿子他带,女儿让李秀带。
陆志定下了自己认为可行的决定之后,就开始放慢车速,反正李秀在公司门口也走不远,何必要这么赶时间呢?
等到陆志开着车到达李秀公司的门口时,果然发现李秀还站在门口等着。
李秀看到陆志的车子来了,看了看周边的人,然后打开车门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
李秀刚坐下来,就觉得有些硌得慌,伸往后一摸,发现是一支口红在那儿摆着,李秀看了一眼自己的丈夫,然后莫不吭声得打开车窗。
陆志看见她的动作,立马出声阻拦她想要把口红扔出去:“那是她新买的口红,不能扔!”
李秀闻言,把已经快要伸出去的缩了回来,仔细的打量了一下的口红,讽刺的笑了笑:“你不是有的是钱吗?多给她买几支,家里放一支,然后车里放一支,不,买多点,万一我哪天心血来潮想扔着玩呢?”
说完李秀就快速的把的口红从未关的窗户扔了出去,陆志来不及阻拦她,于是开口怒到:“你和一支口红有什么过不去的?非得扔了才好受?”
“对啊扔了才好受,不过虽然说我跟那支口红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可是我跟口红的主人可是有很多过不去的地方。”李秀慢悠悠的说道。
“我不管你什么时候知道的我在外面有人了,既然知道那就痛快点,签了离婚协议书对谁都好。”陆志不耐烦的看着前方已经堵起来的车辆,焦躁的说道。
他们开往的方向是自己的家,而李秀觉得讽刺的是,做了二十年夫妻,自己都已经发烧到有些头晕的地步了,陆志竟然还没有发现自己不舒服。
有时候李秀又觉得自己在家扮演的和陆志很恩爱,现在想起来真是讽刺,在儿子女儿心里,他们的父母一定很恩爱吧?
李秀感觉在车里待的越来越不舒服,提出自己想要下去透透气,陆志也没在这件事情上强求她,在前方的一个路边把李秀放了下来。
李秀下了车,忍住眩晕的感觉,现在陆志是关心自己都懒得关心了吗?
但是两人都没想到的是,就在他们前方的一个左方拐弯处会突然冲出来一量大卡车,在这个限速的路上,这辆卡车明显就是超速了。
在陆志惊恐的眼神,大卡车直直的向他冲了过来。
李秀看到这样的情况不是选择赶紧跑,而是很傻的想要拉开车门把呆愣的陆志带出来,但是结果可想而知。
有时候李秀也在想,为什么从前那么恩爱的两个人会变成现在这幅模样呢?陆志为什么要出轨,难道只是因为自己年龄大了,不好看了?
这话要是旁人说还有些可信度,可是你想想李秀的女儿陆安可有多漂亮,就知道她的妈妈又是一个怎样的长相。
李秀比陆志小岁,因为之前一直无忧无虑,并且还算是保养得好,所以十岁的李秀看起来就像是十岁左右。
那么这样漂亮也不算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