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山谷里走了两天两夜,两人也没能走出这地方。
眼前的尽头永远是无穷无尽的悬崖峭壁。
叶凡的身体稍微好了点,勉强能自己走路,但也不能走太久,大部分情况只能一手搭着夜蝶的肩膀。
“休息下吧。”
“是,主人。”
两天以来夜蝶都表现的相当的温顺,温驯像只无害的羔羊。
再加她天姿国色的容颜,妖娆妩媚的风流身段,甚至令人忘记她动辄能取下别人的人头玩。
叶凡在一块大石头坐下,肚子已经饿得咕噜咕噜叫了,他甚至不敢用不老秘法去修复身体,那太耗能量。
迟早得饿死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夜蝶先是在石头坐下,犹豫了下,来到湖边,伸出葱白的玉手碰过一碗清水,嘬了小口,又捧过一碗,低眉顺目的来到叶凡面前,递给叶凡。
幸运的是这里的湖水还是能喝的。
被夜蝶这么一捧水仿佛都带着她身体的幽幽清香,让人为之神迷,也难怪古时候的富贾都喜欢用处女采露水了。
叶凡望了眼她绝代风华的小脸,随口问道,“你干嘛喜欢蒙脸”
夜蝶跟夜霜妃都一样。
夜蝶犹豫了下,不敢隐瞒,坦率道,“让人看见脸我会觉得恶心。”
叶凡一想也是,那种高高在,傲的简直要拿鼻孔看天的样子恐怕才是她真正的性格吧。
“主人是十年来第一个见过我外貌的男人。”
“是吗,你也很怪,明明是黑暗世界的人,却要去做歌星受万人瞩目呢。”
“一开始是为了钱。”
夜蝶是个孤儿,是在英国的一个破落的教堂里长大的,她有四分之一的英国血统,细看的话可以从她的眼睛里看到点海蓝色。
当时那个破落的教堂里聚集了她和另外十多个流浪的孩子,其最大的一个是孩子王,给他们分配工作,命令她们每天出去,偷,抢,或是扮乞丐讨钱。
她们会分批隔几天,隔几天的去镇捞钱与食物,以免被人眼熟。
但还是常常被人认出来,被骂成垃圾,废物,当成过街老鼠一样追着打。
但那时他们只有偷抢乞讨这几种活下去的办法而已,
日子很艰难,去偷去抢可能被人打死,但如果完不成任务是没有饭吃的,要饿几天,还要被其他孩子鄙视是糟蹋粮食的废物。
越是不幸的人越是喜欢从他们更不幸的人的身寻找快乐。
那是一个畸形的团体。
夜蝶的身子很弱,体弱多病,个子也小,所以常常落在最后被人追毒打,回去又因为完不成任务而遭白眼,挨饿,而且不时还得受其他孩子欺负,玩弄取乐。
在外面受人鄙视,回来也受人鄙视。
她的日子一直是暗无天日的。
以至于后来她都喜欢蒙着脸,不敢见人。
直到有一天,她在街见到了一个流浪旅人,她第一次知道,除了坑蒙拐骗,唱歌也能赚钱。
这是个子小小,体力也不强的她在黑暗的生活看到的唯一一丝光明,也为她悲惨的世界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
她知道,这是她活下去的唯一可能,她必须学会。
这光明也确实带领她走出了那黑暗,她本身很有天赋,勤学苦练,练出了最优美最动听的声音,很快被人接受,名声传开了,开始赚钱。
人们也对她的目光也由一开始的鄙视到后来的仰视。
又因为她一直蒙着脸,眼光灵动,身形姣好,流着一头罕见的黑发,很受一些流社会的人的追捧。
人们对她这个神秘美女趋之若鹜,皆以能听到她的歌声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