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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欢是“其次”么?她很不高兴别人这样说他,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李欢不是“其次”,是“上品”!

    “芬妮,我知道你喜欢李欢你甚至想嫁给他,对吧?”

    “”

    “可是,这一辈子,他也不会娶你了!”

    有一瞬间,冯丰的睫毛又掀动起来,像一个脾气古怪的小孩子,笑得贼呵呵地:“我知道有好多女人喜欢李欢,以前,我曾经给过他选择的机会,他也尝试过很多选择,可是,他都错过了。呵呵,谁叫他不好好把握?难道还能怪我?现在,我先把他占着,不要别人得到。那是我的东西,我不让给别人了,再也不让给别人。嘻嘻就像一盒巧克力,我放着不吃,也不给其他人吃李欢就是我的巧克力!”

    眉梢眼角都是喜悦,她不明白她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还能如此喜形于色。

    她瞪她一眼,明明应该觉得愤怒,可是,看她笑得贼呵呵的样子,却又怒不起来,只恨恨道:“你的巧克力,终究还是要被别人吃掉!你以为自己还能活着出去?”

    “当然不能了。可是,这有关系吗?”

    冯丰抬抬手,又蜷缩在椅子上,全身都是软绵绵的,睫毛完全盖住了下面的眼皮:“其实,即便能够出去,我也没几天光景好和李欢在一起了。对我来说,出不出去都一样了。我的巧克力,终究还是会被别人吃了芬妮,其实就算你不吃,别的女人迟早会吃唉,我真不想他被别人吃了,一点也不想”

    她闭着眼睛,仿佛要哭起来。

    芬妮想要反唇相讥,不知怎地,又说不出口。

    好几次,她欲言又止,但是,终于还是沉默。

    她终于还是心软——毕竟,那是一个活死人了。跟一个活死人逞口舌之利有什么意思呢。

    过的好一会儿,冯丰又睁开眼睛,眼神在这一刻无比地真诚,“如果,李欢还能侥幸活下去,请你,照顾他!”

    这是一种交代遗言一般的神情。

    她看着冯丰那张惨白得不似人样的脸,连嘴唇都是苍白的,毫无血色,仿佛被什么吸血的妖魔把全身的元气摄走了,连脸上细细的淡青血管也能看得清清楚楚,仿佛变成了一个透明人。

    心里忽然涌起淡淡的怜惜:“小丰,如果没有李欢,我们真的可以一辈子做朋友。”

    一辈子太长了——这世界上,很少有女人的友情能一辈子。因为,女人总是把男人看得比友情重要得多。

    “我知道。我的朋友也很少,能和你成为朋友,我一直都很开心。”

    “只是,你知道,女人的那种妒忌的心理很可笑,这是我第一次妒忌其他女人,本来,我以为自己是所向无敌的,魅力,一向是我最大的优势。那些男人,尽管不会离婚娶我,但是,当他们和我在一起时,我完全能感受得到,我在他们的妻子面前的那种巨大的优越。男人常常骂女人为贱人,其实,他们才是最大的贱人,一有了钱,就把发妻看得厌恶了,对她们的鸡皮鹤发c走样身材不感兴趣了,在美女面前总是如饿中色鬼,喜欢青春美丽的,如此,就更加深他们发妻的丑陋和厌恶”

    她竟然也寂寞,第一次坦承吐露心事。

    “许多时候,当那些肥胖的女人用那种几乎要杀人的目光看着我时,我的内心真是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满足感!女人,能被人妒忌,其实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可是李欢!只有李欢,我在他面前,唉,这是一种重大的打击!没想到,我竟然在你面前败得那么惨。为什么有叶嘉这么好的男人了,李欢还要对你死心塌地?你说,造物主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冯丰摇摇头,很年轻的时候,总是觉得爱情是生命里最重要的东西,殊不知,还有许多事情都比爱情重要。

    “呵,芬妮你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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