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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沈红庆来到这个星球后,已经过了不知多少个昼夜了,如果按地球上的时间计算,或许已经过了半个多年头了。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他已经知道这个星系的归属,它是宇宙中离太阳系比较遥远的鄂阳系,他所在的星球,是这个星系中,唯一有生命存在的悯星。它围绕着鄂阳星,伴随着12大恒星,按着各自的轨迹进行自转。悯星要比地球大几倍,自转一周,相当于地球的210天。公转一周,相当于地球的7年。这个星系,也许是宇宙中最大的一个星系。由于宇宙过于无穷大了,任何生命的智慧,都无法去考证,作为一个航天爱好者的沈红庆,也只能证明自己亲历宇宙的一瞬间,而得到的一个证实。

    这里的风景比地球更美丽。奇山异石c古木成林。交织的河流c广袤的大海c茫茫的草原c辽阔的土地,统统这些,与地球相比,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沈红庆所在的城市,也只不过是这个星球中的冰山一角。它位于东半球,是个湿地城市,温度适宜,气候多变,与榔山大海相邻,经常接受风暴的洗礼。这座富有特色的城市,是榔山都的一个内城,与邻之城,南触封帝c北及佛里c东迎阁廊c西赶榔山滦。它们之间形成一个八卦阵,而阵中就是他所呆的城市,叫榔山都,总面积约有一百多万平方公里。这里的一个都,相当于地球上一个国家中的一个地区。这个国家,细分为53个都,沈红庆还未能触及到,无法描述。

    自从那一场冒险的情缘后,沈红庆真的获得了自由。为了能够继续他的航天梦想,他无时不在思考着自己的科学新领域。他在这里的所见所闻,都能让他深感兴趣。瓦依希牧和瓦依伦尔成为他的贴身随从,是瓦依哈夫亲自配给他的领路人,而莫丽夫人却是主要的推荐人。第一次让沈红庆感到惊讶的是,所有宽敞的大道上,看不到一俩地上跑的车。这里人们的出行工具,全部都是超低空小型飞行器。这个飞行驾驶,根本就不需要有什么技术,只要进入小型玄球,按键启动,就能全自动飞到想去的各个地方。让沈红庆不明白的是,动力源来自于哪里?因为它的静音,不是燃油所能做到的,说是电力,又不存在有储电的地方,透明的顶层,又不具备电力装置。他看不懂这些简单的飞行器中,为什么能够有这么多的机动功能,速度的变化,也在一瞬间进行自如的调整。

    咳!这些神奇的科学领域,真的需要自己在这里好好进行探索。既然他已经违背了一个航天人的纪律,进行自由的自我宇宙探密,就应该抓住这一机会,学习和钻研这里的新科技,也许自己有朝一日回到地球,就能为地球上的人类事业,作出意想不到的贡献。看看地球上那些拥挤的铁流,给地球带来多大的负载,给大气带来多大的污染。

    “不知我们接来的那位地球客人,现在怎么样了?”显然是瓦依帕森在问。

    “由希牧和伦尔陪伴着他,给他作向导”是莫丽的声音在回答。

    “不知道这位沈先生,在这里过得如何?他是否已经适应我们这里的生活环境?”瓦依帕森问道。

    “看来过的还不错,”莫丽答道。

    “希牧有些粗心,伦尔倒是个细心的人”帕森压低声音说道。

    “希牧虽然有些粗心,不拘小节,可他为人亲和,容易让客人接受。他与伦尔搭配,肯定能让客人满意的”莫丽解释道。

    “你有正面接触过这位沈先生吗?”帕森看了看莫丽的表情,问道。显然觉得有些不适合,但已经无法改口了,表情显得有些尴尬。忙着解释说:“对不起,我不应该问夫人这个问题”。

    看到帕森那尴尬的表情,莫丽说道:“这有什么?我当然有过接触,沈先生是客,而我是这里的主人,理应有关照的义务”

    “你不觉得这位地球客人,会让我们的族长有所嫉妒吗?帕森直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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