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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是市中心的一处大型百货商场,曾瑾做一身学生妹的打扮,上着纯白色无图案的修身七分袖t恤,下搭一条素蓝色棉麻及脚踝的长裙,脚穿一双白色蓝边的帆布鞋,肩上斜挎着一个米白色的休闲包,看去是一副清新可人的邻家女孩儿模样。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眼睛下那厚重的黑眼圈,就如同抹完眼影后晕染在了下眼睑上一样,粗粗长长的两道,就连bb霜都难以遮盖,使得整张脸看起来没精打采。

    曾经有人说,sh一ppg是女人治疗百病的良药,是她们宣泄情感的最佳渠道。女人sh一ppg,很多时候都是漫无目的的瞎逛,碰见喜欢的就买,没有计划,不知节制。她们的身体里,仿佛天生就澎湃着拜金的热情,似乎大把的挥洒钞票,就能让内心得到巨大的满足感。所以日常生活中,女人开心的时候要sh一ppg,不开心的时候更加要sh一ppg,似乎缺少了它,人生就不再美好了。

    曾瑾之所以出来逛街,完全是想用物质上的诱惑,来刺激,和唤起自己对生活的向往。想告诫自己,这个世界除了爱情,还有很多美好的事物值得去追寻。

    然而,眼下的曾瑾,却是一副魂不附体的傻模样。面对着各式各样的漂亮衣裳,琳琅满目的饰品,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年轻女性,竟然一点也提不起兴致。她大脑放空,漫无目的的上上下下。走过一间又一间店铺。却只是在店门外徘徊。却连走进店铺看看的兴趣都没有。

    中午过后,太阳总算从厚厚的云层里露出了红润的脸颊,霎那间,头顶的玻璃天窗射下来一束束刺眼的强光,白亮白亮的,照在商场内的金属扶手上,晃得人眼睛不太舒服。

    由于曾瑾皮肤偏黑,从小就羡慕那些长得白白净净的女孩。她总觉得自己皮肤不白。与母亲在怀孕期间经常晒太阳有关系。所以,她自小就讨厌晒太阳。如此周而复始,也就成为了习惯。

    眼下,尽管入秋后天气明显转凉,曾瑾却不懂得享受这刺眼光芒带来的片刻温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遮住了眼睛,操着小碎步,立刻朝商场的另一端跑去。但由于地砖刚刚才拖过,还有些湿滑,她脚下一个“刹车”不住,整个人就扑到了面前那扇大大的透明玻璃上。幸好最后一刻身子往后弯了弯,才未将整张脸撞上去。

    缓过气来。曾瑾蓦地抬头,立即注意到面前的玻璃橱窗里,那件用于打版的男士浅蓝色横格纹衬衫,左右看了看,才发觉自己已经游来荡去的跑到了男装区域,而女装部,早被自己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然而,她却没有立刻调头就走,微微扬着下巴,面对着橱窗里的衬衣时,一双素手竟不自觉的扶上了那面被擦得透亮的玻璃,十指微张,呈现出一种欲破窗而入的姿势。

    看着橱窗里塑料模特五官不明的面部,曾瑾的脑海中一闪而过的,竟然是一张温婉带笑的俊美面容。霎时,她如着魔般的扬起了唇角,傻笑起来,这不正是叶凡一那小子的着装风格么?这件浅蓝的格子衬衫,他穿起来,应该会很好看吧!

    霎那间,她如梦初醒,自己当下这般模样,是在犯花痴么?她赶紧缩回手,将身子挺的笔直,却是越发难以理解自己的行为。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习惯成自然?难道,她已经在他的潜移默化下,越发的离不开他?

    这些年来,曾瑾的确习惯了叶凡一事无巨细,如唐僧一般的唠叨。习惯了无论自己是悲是喜,都有他伴在左右,习惯他即使在出国的两年时间里,手机也会为了她二十四小时保持畅通。

    如今,叶凡一却完完全全从她的生活中消失掉了,就连那部二十四小时畅通的手机,也关了机。近半个月时间杳无音讯,近半个月时间听不见他那温声耳语,曾瑾总心里面空荡荡的。而这种失落感,并不同于失去古彦泽的那种心有不甘,却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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