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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问话的声音有气无力,让旁边偶尔路过的人都无法理解到底是谁在问谁了。“你们的火铳卖不卖啊?要是卖的话多少钱一支啊?你们的衣服有多厚啊?我现在换上的这件怎么跟你们的不一样呢?”

    问话的士兵终于受不了了,站起身来走到她面前,“这位小姐,麻烦你注意一下,是我们刚刚把你们从火坑里救出来的,你能不能稍微尊重一下我们?把我们想要了解的情况先告诉我们,你想要了解的我们自然会一点一点地告诉你的。”

    “真的吗?”女子终于吁了一口气,“我还以为你们一点都不打算说呢。我叫沈云英,萧山昭东瓜沥镇长巷村人。”

    “萧山?”士兵一愣,连忙跑回自己的座位记录了下来,“萧山是哪里?”

    “萧山是哪里你不知道?你还是不是咱大武的人啊?”沈云英不由得笑了起来,也不等这个士兵说话就继续说道,“萧山乃是在杭州,长巷村就是航坞山南的一个村落,依山临水。我们那里到处都是小河,每到夏秋都可以直接在河里捞鱼捞虾,还有螃蟹,可都是好吃的东西,对了,你们的鱼味道怎么跟我们那里的鱼味道不一样?不是一样都是盐腌的么?”

    士兵根本不理会她,只是低头在纸上刷刷地记录着她所说的话,过了一阵才抬起头来问道,“瓜沥镇的沥是怎么写来着?”

    沈云英愣住了,“我说了这么多,你都不知道我在说什么?”有些沮丧地凑过来,看了看士兵正在填写的表格,“要不还是我来写吧,你的字真难看!”说着就伸出了手。

    士兵自然是求之不得,连忙把铅笔递了过去。沈云英的父亲名叫沈至绪,是一名武进士,她作为家中唯一的孩子,自然一直以来都是被捧为掌上明珠的。有道是穷文富武的说法,沈至绪能够习武,主要是跟家中有着不少的财力有关,虽然算不得富甲一方,但是也是吃穿用度不用发愁的,因此沈云英自小练就一身本事的同时也能够有财力去读书,不光饱读经史强于记忆,同时也能骑马射箭。

    一六二八年年末,沈至绪担任了山西蒲县守备,她跟随父亲一道来到了这山西,侍父左右。去年年末乱军强渡黄河之后打到了蒲县附近,沈至绪出城迎敌,却不料被乱军钻了个空子,王自用的乱军不仅夺占了蒲县,还将留在城中的沈云英等众多男女老幼一起俘虏,被编入乱军驱赶来到太平。沈云英长得漂亮,身材出众,因此在炮灰中被选了出来,安排到了拓养坤的“后宫”之中。不过由于沈云英从小备受父母宠爱,幼时没有缠足,而长大后对于缠足一事非常抵触,因此生得一双天足,在拓养坤这些土包子面前不受喜爱,也正因为如此她才一直没有受到侵犯,直到被特侦队救出来。

    接过铅笔的沈云英不由得愣住了,她也算是熟读诗书的人了,虽说写字算不得一方大家,但也是胸有成竹下笔如有神的角色,但是这支笔是怎么回事?这支笔倒是如同毛笔一样有根笔杆,但是笔杆似乎全是由木头制成的,里面还长着一根碳芯,碳芯被刀从中削出,独立戳在前方。看那士兵前面所写的字,完全就是这根碳芯所写出的,她写惯了毛笔,何时又写过这种硬笔?一时间不知如何下笔。

    还没开始写字,她看到那士兵写下的字与表格之间被印刷上去的小字又一次愣住了,这些字肯定都是汉字,但是她却不认识其中的大多数字,偶尔有几个认识的,那还是行书中被简化过的字,难不成这些人懒到了这个地步?连写字都要简化成这样?她不由得又一一询问里面的字,果然如同她所想的那般,的确是被简化过的。她如同捉蛇一般捉住手中的炭笔,歪歪扭扭地写了几个字。那士兵一看就哈哈大笑了起来,“我还以为你写得多好?原来比我的还差……”

    沈云英不由得有些恼怒了起来,但是仔细看去,又气不起来,自己的这几个字的确是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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