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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序淡淡一笑,紧接着又咬了一口,香香甜甜的味道溢满了整个口腔。

    正是春末夏初,梧桐树枝繁叶茂的,金灿灿的阳光跳动着。两人肩并肩坐在街道旁的石椅上,一人一支甜筒仔细品尝。

    易序问:“那么,你现在开心吗?回到顾铭城身边,你真的开心吗?”

    夏之遥突然就觉得口中的草莓汁泛出淡淡的苦涩似的。“你知道吗?在遇到他之前,我也不相信自己会这样爱一个人。是他让我知道原来这世界上真的存在一个人,叫我愿意为他付出生命。”

    易序半垂着眼睫看着手中余留的半支甜筒被阳光软化,香草汁溢出来沾在他的指尖,微微带着凉意。“我想我见过,就像六年前你遭到混混的毒打时,两只手一直护着腹部,被推进医院的时,神智都不清晰了,可还是执着的拽着医生的袖子说如有必要,就保孩子为先。”一个女人肯为一个男人生孩子,必定是很爱很爱。

    “很狼狈是不是?”夏之遥笑得有些不好意思,“那是第二次。”

    易序轻扬眉,凝视着她。

    夏之遥又咬了一口甜筒,舌尖上弥漫着草莓的香甜。“我这一辈子为顾铭城奋不顾身两次。”

    “所以第一次是在什么时候?”

    第一次是在什么时候呢?

    太遥远了。

    那时叶念还是夏之遥的好友。

    那时叶念与顾铭城尚不相熟。

    夏之遥与叶念看电影回家的路上恰好撞上与一群小混混练拳脚的顾铭城。顾铭城身手再好可架不住对方人多势众,一连被闷了好几棍。都是些羊肠小道,顾铭城很快的钻入一条小道中间,留下那群混混拿着棍四处寻找。夏之遥想都没想就想往外冲,被叶念拦下了。叶念想得比她周到:“我们俩这么出去只会是一起送死!”叶念一向比她有主意。两人在最快的时间里决定一人引开那群混混的注意力,一人去救顾铭城。

    夏义到底是捞偏门出身的,夏之遥多少也会点拳脚功夫,所以叶念留下来去找头破血流的顾铭城,夏之遥出去引开那群混混。

    那次她没丢了命,只是被废了一只手。那群混混当中领头的一个人说:“原本是要废顾铭城一只手给他点教训,既然你愿意代劳,那我们还客气什么?”

    手腕受到重创,然后再也无法拿画笔。

    在医院里整整住了一个月,夏义又是心疼又是愤怒,三番两次逼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始终都不肯说。若是她说了,夏义定是要为她报仇雪恨的,到时候伤了那群小混混是小,可万一殃及到顾铭城,她可不乐意看到顾铭城被夏义给修理。更何况,中间叶念来找过她一次。叶念说:“遥遥,这事咱俩都得守口如瓶。你想啊,顾铭城好歹是顾家未来的接班人,是鼎盛的n一1,这事若是传出去了,顾家和顾铭城多伤颜面呐!还有,你肯定也了解,顾铭城他这人心高气傲的,肯定不乐意听别人提起这事!所以,咱俩就把这事情当做秘密埋心里,好吗?”

    易序静静地听她讲完这段往事。“所以,顾铭城至始至终都不知道你救了他?”

    夏之遥吃完甜筒,又剥了颗大白兔塞进嘴里。“也不算是我救的,送他去医院的人是叶念。”

    易序沉吟,手指摸了摸鼻尖。他心思缜密,不像夏之遥轻易的就信任别人。叶念的所作所为和那番话,都让他不得不怀疑。

    夏之遥双手插在上衣口袋里,闲适的靠在石椅背上,微仰着头,眯着眼睛看树叶细缝中的阳光。易序转过头,看她的侧脸,柔和而美好。请原谅他有私心,不想提醒她这件事。若是顾铭城因此而错过,那是他没有福气拥有夏之遥的美好。

    “我很羡慕他。”天子骄子的易序生平第一次对他人产生艳羡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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