瑰,不爱清丽纯洁的百合,唯独爱这么一朵在风雨中摇曳的小野花。
她说今生没有机会做这么一朵自由的野爱,希望来生能做。
来生?人都死了还有来生么?
“楚延?”来参加葬礼有军区的人,其中一人低低的呼道这熟悉却又让人觉得陌生的名字,熟悉是因为名字的主人在部队是如雷贯耳,陌生则是因为名字的主人极少在人前露脸,毕竟特种部队的执行军官身份特殊,能让人记住名字已是不易。
为什么这个人会出现在这里,他不是因为远在千里之外的雪山作最严格的训练么?跋山涉水、风尘仆仆的而来,到底又是为了什么?
只因为这里躺着的是他的青梅竹马,是他的挚友,是他的妹妹,更是他的好朋友,今生唯一一个值得他卖命却又不会爱上的女人!
别不信,楚延确实跟万柔只是青梅竹马,双方的家庭同住一个小区,两人又是对面的邻居,基本上来说小时候是扯着对方的头发,揪着对方的裤子打闹长大的,如果可以爱上,两人早就对上眼了,可惜不能,他们可以做好兄弟,好朋友,好死党,可偏偏不过电,有时候对方长辈倒是常常挂在嘴里念叨,说这两孩子怎么就凑不到一起呢?
这样一直到了高中,他十六,她亦十六,某天他放弃了打篮球,身穿一件白色的背心,下边一件黑色四角裤叉,在她家门外喊道:“万柔,万柔,你个丫头快出来!”
万柔那会放下手中要复习的书本,急忙的拖着拖鞋就跑出来,却不由得大吃一惊,往日那个在学校颇受女孩子喜欢大男生却将一头飞扬的黑发剃成了光头。
那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大下午,阳光打在他那哧溜的光头上“噌”的还能反光。
他咧开嘴角的露出一大排雪白的牙齿,兴奋的笑道:“丫头,告诉你,老子要当兵去了!”
这一走就是六年,她婚礼的第三天他回来过一次,变了,那曾经俊朗身材瘦弱的小帅伙子六年时间不断的成长,回来的时候已经身材挺白,皮肤黝黑,眼神却放着神采奕奕的光芒,里边有着坚信有着希望。
那天他回来后送她的新婚礼物就是一大束这种野花,连夜飞机赶过来,这花特意保鲜的,因为这边大城市从未有过这花的身影。谁也不晓得他为了这花流过多少汗跟血。
楚延只看了万柔那么一眼,便是跨开长腿绕过身旁的人,没人敢拦他,没人!
他快速的走到万柔的身边,将那苍白的,容长的脸蛋,那俗不可耐的唇色,那紧闭的眼睛都一一的收入自己的眼底。
之后在所有人的目光中他动作缓慢的摘下自己的军帽搁在胸前,他只说了一句话便转身离开,离开之前跟万家二老稍微点了头,便如他之前来的那般匆忙,消失得也快。
他说:“丫头,我带来了你最喜欢的花。”于是他走的时候那花落在万柔的身边,他胸口已经什么都没了。
大厅便又恢复之前那种僵凝的,死寂的气氛。
楚延走之后,那条小路上那大红色的雨伞在风雨中转着圈圈,那粉色的雨靴踏着地上的雨水,女娃的嘴里哼着歌,不悲不喜,不怒不乐,不惆不怅,仿佛什么也没有,可她的确在哼着一首说不上调子的歌曲。
忽然间一辆黑色的宾士疾驰行驶,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她完全没办法逃避,那污渍那泥水飞扬成无数的点,纷纷落在她的身上。轿车刮过的气流将她手里捏着的那把红色雨伞一下子划到天空上,扑腾扑腾的飞着。
于是长长的一声尖叫,可惜女娃的声音被埋没在哗啦的雨声中,她怒瞪着回头那部张扬的宾士轿车,眼底只来得及纳入一个黑色的侧影,她打了个寒颤,冒着雨有些无可奈何的望着那随着风雨飞远的大红雨伞。而那辆黑色宾士已经消失在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