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目、电、霓霞、中女、甲胄、戈兵、文书、槁木、炉、兽、鳄龟蟹蚌、凡有壳之物、红赤紫色、花纹人、干燥物。
艮:山、土、少男、童子、狗、手指、径路、门阙、果、蓏、阍寺、鼠、虎、狐、黔喙之属、木生之物、藤生之物、爪、鼻。黄色。
兑:泽、少女、巫、舌、妾、肺、羊、毁折之物、带口之器、属金者、废缺之物、奴仆、婢。
八卦方位图
离南坎北,震东兑西,人则介乎其中。
观梅占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康节先生偶观梅,见二雀争枝坠地。先生曰:「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争枝坠地,怪也。」因占之,辰年五数,十二月十二数,十七日十七数,共三十四数,除四八三十二,余二,属兑,为上卦,加申时九数,总得四十三数,五八除四十,余得三数,为离,作下卦。又上下总四十三数,以六除,六七四十二,余一为动爻,是为泽火革。初爻变咸,互见干巽。
断之曰:「详此卦,明晚当有女子折花,园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惊坠地,逐伤其股。右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互中巽木,复三起离火,则克体之卦气盛。兑为少女,因知女子之被伤,而互中巽木,又逢干金兑金克之,则巽木被伤,而巽为股,故有伤股之应。幸变为艮土,兑金得生,知女子但被伤,而不至凶危也。」(年月日时占例)
牡丹占
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时,先生与客往司马公家共观牡丹。时值花开甚盛,客曰:「花盛如此,亦有数乎?」先生曰:「莫不有数。且因问而可占矣。」逐占之。以巳年六数,三月三数,十六日十六数,总得二十五数,除三八二十四数,余一数为干,为上卦。卯时四数,共得二十九数,又除三八二十四数,余五为巽卦,作下卦,得天风姤。又以总计二十九数,以六除之,四六除二十四,得五爻动,变鼎卦,互见重干。逐与客曰:「怪哉,此花明日午时,当为马所践毁。」众客愕然不信,次日午时,果有贵官观牡丹,二马相啮,群至花间驰骤,花尽为之践毁。
断之曰:「巽木为体,干金克之,互卦又见重干,克体之卦多矣,卦中无生意,固知牡丹必为践毁。所谓马者,干为马也。午时者,离明之象,是以知之也。」
邻夜扣门借物占
冬夕酉时,先生方拥炉,有扣门者,初扣一声而止,继而又扣五声,且云借物。先生令勿言,令其子占之所借何物。以一声属干为上卦,以五声属巽为下卦,又以一干五巽共六数,加酉时数共得十六数,以六除之,二六一十二,得天风姤。第四爻变巽卦,互见重干。卦中三干金,二巽木,为金木之物也,又以干金短,而巽木长,是借斧也。
子乃断曰:「金短木长者,器也,所借锄也。」先生曰:「非也。必斧也。」闻之,果借斧,其子问何故?先生曰:「起数又须明理。以卦推之,斧亦可也,锄亦可也;以理推之,夕晚安用锄?必借斧。盖斧切于劈柴之用耳。推数又须明理,为卜占之切要也。推数不推理,是不得也。学数者志之!」(系闻声占例)
今日动静如何
有客问曰:「今日动静如何?」逐将此六字占之。以乎分「今日动」三字为上卦。「今」平声,一数;「日」入声,四数;「动」去声,三数,共八数,得坤为上卦。以「静如何」为下卦,「静」去声,三数;「如」平声,一数;「何」平声,一数,共五数,得巽,为下卦。又以八五总为十三数,除二六一十二,余得一数,为地风升。初爻动,变泰卦,互见震、兑。逐为客曰:「今日有人相请,客不多,酒不醉,味至黍鸡而已。」至晚果然。
断曰:「升者,有升阶之义,互震、兑,有东西席之分。卦中兑为口,坤为腹,为口腹之事,故知有人相请。客不多者,坤土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