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写的杂文。我还会因为依然能发表文章而且活得不错,常被怀疑成“五毛”和“倒钩”,乃是臭公知3.0版本。
最终一轮听下来,我发现一种心态,只要不是当街被迫害死的,或者生活还算不赖的,就会有各种诛心揣测。激进一点,就成姿态;保守一点,便成“五毛”。总之就是消费政治,消费公共事件,而且一旦观点不同,两派公知就容易互挖老底,留给观众“原来全是王八蛋”的印象。加上群众的笔力也越来越强,“公知”终于从一个赞美的用词变成了一个搬弄是非的用词。
既然这样,我也终于明白了,不管我否定或者肯定,甚至给自己找另外一个独特的词汇替代,其实我就是一个臭公知。有人说,无所谓这样的一个群体叫什么名字,公知也好,知识分子也好,意见领袖也好,公民也好,你只要一个人发声就行了,名声是你的,管这些名词臭或者香呢。但我觉得不妥,就算一只闲云野鹤,你总不希望自顾自飞了半天,突然之间,你的种群被人污名了,人家指着你说,看,一只闲云野鸭。当然,这和这帮野鹤掐架的时候互相指责对方是野鸭也有很大关系,而且围观的野鸡、管事的野猪又对这种名称的变化喜闻乐见。“知识分子”和“公知”这两个词,在任何年代,都应该是褒义词,都该去珍惜。所以本文标题中的“臭公知”三字也是罪过。相反,“意见领袖”不算是个褒义词。带“领袖”二字的,最终都很可能走向铲除异己的方向,而“分子”只是物质组成的一种基本单位而已。
是的,我是个公知,我就是在消费政治,我就是在消费时事,我就是在消费热点,我是消费公权力的既得利益者。大家也自然可以消费我,甚至都不用给小费。当公权力和政治能被每个人安全消费的时候,岂不更好?大家都关心这个现世,都批判社会不公,毒胶囊出来的时候谴责,贪官进去的时候庆祝,哪怕是故作姿态,甚至骗粉骗妞骗赞美,那又如何?
最后,面对各种不同的不公,没人能够替代你,一切还是得你亲自出马。从有了互联网开始,随着每个人的参与,曾经说出大家心里话的著名公知们被不停抛弃是一个必然的过程,抛弃一些人的名字不代表必须抛弃一个向善的名词。
我有一个朋友前几天就食品安全写了一条公知范儿的微博,被转发了一千多次,他非常高兴,觉得那些公知也不过如此,他也可以。这就是社会变化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里,不应该鼓动大家都唾弃公知,而是应该鼓励大家都成为公知。
这一代人(2012版)
我相信这一代人可以见证很多东西,我们今天所经历的一切,都是头皮屑。
我说过不光要杀戮权贵,还要杀戮人民,我唯独忘记了还需要杀戮的,就是自己。
杀戮是一个严重的词语,而且一般不用在个体身上。但是有的时候,“自己”并不只有一个。一个不杀戮自己的人是危险的,哪怕被逼无奈戳了自己一下,也要报复。
等到开学后,我将要去母校开始我的演讲,我想我已经找到了主题,那就是再有七个月,我便三十周岁了。我要告诉我的少年校友,在这一万多天里,我的各种错误和反思。因为我一直不相信成功学,所以我讨厌在机场书店的小电视屏幕里看人家演讲自己是怎么成功的。成功之道有很多未必能展开的东西,而且你也不能将自己的狗屎运赠送给受众,所以看着他人如何成功往往无助于自己的成功,但是听着他人如何失败也许能避免自己的失败。
翻看自己的博客,其实在2011年,我常常陷入一种苦闷之中,就是不知道该写什么好,因为我是一个不愿意重复的人,好在汉字足够多,否则我早就厌烦了。刚才我翻回到了2008年,那个年份就像在眼前,有雪灾、家乐福、地震、奥运会、三鹿。而在2008年2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