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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色十月,秋意渐浓。

    两人漫步,不知不觉间走到了操场上,周芷兰见到看台上的座椅,转身过去:“晨华哥,过去坐会儿吧。”

    陆晨华点点头,随手从自己的衣兜里拿出一包纸巾,加快步子上去,抽出一张纸出来擦拭一张座椅。

    周芷兰微微窘迫,“晨华哥,不用那么讲究的。”

    “呵呵,没关系……”[

    两人坐在看台上,看着操场上熟悉的一草一木,仿佛又回到了初高中时代。陆晨华很是享受这种秋天凉凉的宁静,深深吸一口气慢慢吐纳,“还是在国内好啊,觉得空气都舒心一些。”

    “那是当然。”周芷兰转头过来看着他,“晨华哥,你回来应该不走了吧……”

    “不走了,我爸这两年身体不是很好,催着我回来接手公司。不然,以我的打算,我是想再多几年一鼓作气拿到博士学位再回来的。”

    对于陆晨华的能力,周芷兰一向佩服,“晨华哥,你好厉害!”

    “呵呵……这就厉害了?你可是保送q大的!”陆晨华夸奖她。

    “哎,其实也没什么的……只是运气好罢了。”周芷兰对自己的学业一语带过,又关心道,“晨华哥,那你以后就留在a市发展了么?”

    “嗯,目前是这样的。我爸这两年身体不是很好,事业版图基本就停滞在a市范围内,这几年房地产行业蒸蒸日上,长辈们的意思是希望家族产业能在房地产这一块站稳脚跟,我接手的话,自然是希望能走出a市的。”

    “晨华哥,你能力出众,我相信一定可以的!”

    陆晨华看着女孩嘴角的笑涡儿,温和的摇头,“你以为做生意是上学那么简单么?况且我现在刚回国,对国内的行业了解的还不是很透彻,我此时说得轻巧,真正做起来,估计还是难得很。”

    “我知道做事业难,但我想,无论做什么,只要下定了决定,早晚还是会做好的。”叶少聪那样曾经游手好闲的不良少年,经过三年的改造,也能练出一些成就,更何况是晨华哥这样本来就踏实努力的优秀青年呢!

    哎,怎么又想到他了!周芷兰甩甩头,皱眉强迫自己忘掉这个讨人厌的家伙。

    “你怎么了?”陆晨华见她怪异的模样,好奇地问。

    “啊,没什么……”周芷兰笑笑,扯开话题,“晨华哥,我虽然在学校,可也知道房地产行业赚钱啊!如今你学成归来,又是朝气蓬勃,可以想象你们家的产业又要扩大了!”

    “呵呵……”被她天真的表情逗乐,陆晨华保证,“行,你都这样说了,我自然是要加倍努力了!如果开分公司的话,我想第一个首选在b市。”

    “为什么?”周芷兰吃了一惊,眸里盈盈闪动着什么——难道是因为她在b市上学?

    陆晨华看着她的眸子,顿了一下轻松笑道:“那么寸土寸金的地方,越是难攻克,攻下后越是赚的金钵满满。既然要做,当时是要做大头。”说完,风度的一挑眉,“兰兰,你要转变思维了,从此以后我是商人了。”

    周芷兰忽然一下子想到白居易《琵琶行》里的一句“商人重利轻别离”,心头一阵怅然,不过想着自己本来与晨华哥也是不可能的,便又很快释然。

    两人聊到很晚,陆晨华在学校附近找了个吃饭的地方请周芷兰,反正她是学生他是商人,周芷兰也不客气,两人吃完饭尽兴而归。

    只是,车子还没有到达机关大院时,周芷兰的电话响了起来。她拿出手机看着号码,心头猛的一跳,手指颤动,果决的掐断了。[

    刚过了两秒,手机又欢快的唱起歌儿,她看出对方誓不罢休的姿态,微微恼怒的皱眉,又狠心掐断。

    电话第三次响起的时候,陆晨华终于忍不住回过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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