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晚上八点。
天已经黑了,城市里面亮起花花绿绿霞红灯,城市的人流和和车流来来往往的川流不息,整个城市看起来和起白天的时候一样繁忙。
从表面上看,城市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繁华。
在城市的另一个地方房屋低矮、破旧,无论如何说,都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垃圾乱放、污水横流,蚊子与苍蝇在上面乱飞。
这个地方就是城市的城中村,城市里面的贫民窟,在这个地方,只有脏乱差三个字可形容这个地方的一切。
在城中村里面,一个上面穿着白se的破旧衬衫,下面穿着灰se的大短裤,脚上面拖着一双人字拖的人在一个长长的昏暗的巷子里面走着。
巷子里面除了几盏三四十瓦的白炽灯,没有其他的照明的东西。白炽灯发出来的光昏黄昏黄,每盏白炽灯最多只可以照亮几米的地方,其他的地方只是勉勉强强的可以辨认。
“踏……踏……踏……”的声音在巷子里面传播,传的很远,每一声脚步声都是那么的清晰,那么的清脆。
在巷子里面的这个年轻人叫做萧山,是这个城市里面的最大的黑帮狼王帮的二号人物,绰号凶狼。
说起凶狼,这个城市里面地下势力的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凶狼十五岁加入狼王帮成为狼王的义子,那时候的狼王有一条街,十几个马仔,每个月的收入不足五万。
凶狼带着狼王帮的十几手下,经历无数次的危机,无数次的死亡,无数次的……,打下了狼王帮偌大的基业。
打天下的时候,凶狼是狼王最得意的手下,不过,自从狼王帮成为城市里面的最大的势力的开始,狼王和凶狼就变的生分起来,狼王开始从各个方面削弱凶狼。不过,想想狼王对自己的救命之恩,凶狼一切都忍下来,不为什么,就为在萧山快要饿死的时候,狼王救了他的命。
走着,走着,萧山突然停下来,他在前面的地方,感觉到了杀气。
“出来吧!”
看着前面的黑黝黝的巷子的尽头,萧山不紧不慢的说,虽然他说的声音不高,不过声音却传了很远。
“啪啪啪……”
一个穿着白se西服的年轻人拍着手从巷子的出口处走了出来。他的后面跟着十几个穿着黑se的西服的彪形大汉。
同样,在巷子的另一头,也有十几个穿着黑se西服的彪形大汉走了出来。
看着这样的架势,萧山知道,他被包围了。
穿着白se的西服的年轻人,萧山认识他,他就是狼王帮的帮主狼王的儿子,亲生儿子。而且刚刚从美国留学回来不到两个月。
想想狼王这段时间的表现,想想自己这段时间逐渐被边缘化,萧山心里面的疑惑一下子就解开了。想到这里,萧山的心里面泛起说不出的苦涩,他心里面想起来一句话:“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亨。”
看着突然出现的黑衣大汉,萧山下意识的绷紧戒备起来,能够成为狼王帮的二号人物,萧山的实力是毋庸置疑的,在狼王帮刚刚崛起的时候,萧山甚至一个人拿着砍刀追杀几十个人几条街,把几十个人全部砍伤在地。
不过,今天晚上出现的黑衣人的实力很高,从他们一举一动上面,萧山就看出来,他们都当过兵,而且不少的人身上还有杀气,说明他们里面不少的人都杀过人。
“不亏是凶狼,我们埋伏的那么隐蔽,你都能发现。”穿着白se的西服的青年拍完手以后,玩味的对着萧山说。
“你想杀我。”
一句不带一丝感情,好像是从地狱里面发出来的声音响起来。
听到萧山的声音,就是那些黑衣人也为之一震,虽然他们早就知道面对的人是谁,可是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