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赠孺人,葬砚湖滩,子二。长为显考皆木公,讳楷,
字南有,行十三,河南卫辉府淇县典史,敕赠文林郎,湖南永州府宁远县知
县诰赠奉直大夫,夫人方氏,敕赠孺人,诰赠宜人,夫人王氏,室徐氏,
旌表“双节”,建坊本里聚奎桥北岸,并敕赠孺人,诰赠宜人,合葬山yīn县
清和里秀山,子一。
辉祖,字焕曾,一字龙庄,罢官归又以归庐为号。为冰谷公十九世孙。
乾隆戊子科举人,乙未科进士。湖南永州府宁远县知县,调长沙善化县知县,
未任署永州府道州知州。告病解官。诰封奉直大夫。娶王氏,诰赠宜人,生
子一:继坊,字元可,行三,乾隆丙午举人,拣选知县,今就职直隶州州同,
加二级。继娶曹氏,诰封宜人,生子二:继培,字因可,行九,县学生;继
壕,字深可,行十一,国子监生。妾杨氏,生子二:继墉,字勤可,行四;
继墉,字序可,行六。
继坊娶朱氏,今二子;世钟、世铭。继墉娶娄氏,今一子:世镐。继墉
娶王氏。继娶陈氏,今一子:世钰。继壕聘来氏。
显祖考文林公轶事
公少孤。读《四子书》未竟。中年文、字并工。族党规约尽出公手。辉
祖十岁时,公年六十七,遇疑字必从人索解甚力。尝语辉祖曰:“我未学,
非问不至此。我问一人,可答十、百人之问,受益最多。小子慎母懒于问也。”
公同怀三人,年十三,两伯祖析产令别居。公力自树,后诸父不善治生,
并招与同爨,历二十余年无倦色。
自迁萧始祖至高祖,凡十五世,田息不足以给祭。清明墓祀,往往入夏
不举,甚至弃子女以办公,请之族长与各房长,准息入为制,克日行礼,至
今无敢渝者。
公行谊既孚乡里,遇龃龉事,皆质正于公,公反覆理解,率释忿去。终
公之世,无履公庭者。洎公殁,族人多讼。辉祖四十余岁,犹闻人言:“朝
三翁在,必不至是。”公字朝宗,行三,相习以是为称。盖距公殁,逾三十
年矣。
族有愿人为盗诬引:县捕至,窜匿他所;捕者挟其fù去;公遇之涂,廉
其情,立以私橐酬捕,fù得释;而冤亦旋白。两母“双节坊”成,乡耆追叙
此事,皆云:“宜有贤fù。”并谓公之隐德类此者甚多云。
公笃慕儒业,见识字人辄优以礼貌。遇博士弟子,虽卑幼,必肃然起立。
贫不能应试,必助以资。或失馆,则力为推荐,必得当乃已。尝有一士,考
列下等,辉祖闻群言讪笑,举以告公,公怒叱曰:“小子何知!秀才方有等,
即下等,毕竟贤于不入等者。汝他日能是,吾死且含笑也。”
辉祖幼时,公宝爱特甚,村中演剧,必命辉祖侍观。归,则详问剧中人
姓名及事之关目,并祸福报应之故。应对不讹辄喜赐小食;不能记忆或所述
是非舛谬,辄恚怒曰:“再尔必挞”。祖母尝以旷学为言,公曰:“非若所
知。”一日观演《绣襦记》,公曰:“亏他后来中状元。”辉祖对曰:“便
中状元也算不得孝子。”公大喜。每举以语人曰:“儿有识,他日当做正经
人。”恨辉祖德不修而耄及,无以副会期望。至今,忆公之所以为教,背汗
常如雨下。
显祖妣沈太孺人轶事
祖母年十五来归,归未三月,祖父析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