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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他们回港后,公开向社会推荐。

    在姬鹏飞主持的港澳工作会议上,讨论了关于政制方案问题,大家同意李后的意见,以“新综合方案”为基础,协调各方意见,拟定方案,在最后一次草委会上提出表决。在直选议席上,英方已提出九五年二十四席,九一年二十席,会议上确定的“底牌”,是九五年二十席,九一年十八席。据此,不仅要在香港社会上进行工作,还需与英方协商。

    为了配合推出“新综合方案”,我于八九年国庆香港筹委会开会时,讲了一次话,呼吁各界和谐、合作,固然是希望缓和政制政论,也希望多少宽解一点六四后港人对中方的对立心态。原来就估计作用有限,讲话之后,政制方案的政论,仍然没有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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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九零年二月十三日,最后一次基本法草委全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西大厅开幕。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逐条表决基本法草案,将通过后的草案,送请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历经四年八个月的基本法起草工作的最后一道工作程序,看来多数草委怀着严肃多于欢欣的心情与会的。

    这时我已退休,周南接任新华分社社长和港澳工委书记的职务。港澳办召开的有关港澳工作的会议,我已不参加了。有关港澳工作的文件,我也看不到了。会议开始,我主动去见姬鹏飞,他告诉我,政制方面和英国的jiāo涉还未达成协议,估计在会议表决前会有结果。姬鹏飞要求我在表决政制方案时,先找霍英东、李嘉诚、黄丽松等人做工作,希望他们投票赞成大会草拟的方案,使得争议最大的分组计票条文,能保证取得三分之二的同意票而获得通过。我向姬鹏飞表示,尽力而为,“站好最后一班岗”。

    中英争执焦点主要集中于立法会九一年的直选议席,英方坚持二十席,九五年再增至三十席,后来又退为二十四席;中方坚持九五年十八席(立法会人数不超过六十人,直选议员不超过三成)。争执之二:中英双方关于九七年后,立法会、行政长官,经直选产生的时间问题。双方争执不下,英方提及如果协议不成,将会单方面行动,中方又提出“衔接”,予以反击。本来在“本子风波”后基本上已获得解决的问题,又成为争执的热点。

    据我所知,“衔接”原指政制方案,以及进度的安排。九七前英国的方案与进度,须与九七后特区政府按基本法规定的方案相“衔接”。当时在中英双方协议过程中,不仅讨论了立法会的“衔接”问题,而且涉及公务员的“衔接”,以及首任行政长官的问题。英方实际承诺了政制方案和执行的进度,须与基本法相“衔接”。中方也承诺:港英政府公务员除少数外籍高官外,九七后特区政府全部留用;双方还jiāo换了关于首任特区行政长官,在九七年前,如何“见习”、“熟悉港英政府情况及运作”等问题。英方曾有在九七年前,设副港督,由中方认可的港人担任,九七年后,出任行政长官的设想,中方则认为,首任特区行政长官,由英国的副港督担任,有碍观感,不能考虑。双方虽未能达成具体共识,有所承诺,但非正式地有了可以jiāo换意见的“默契”。

    表决基本法草案前夕,中英关于“衔接”的争执,涉及哪些内容,因我已离职,仅知姬鹏飞告诉我的,是直选立法会议员的议席问题。在会议之前,英国外相韩达德访港公开承诺,香港的代议政制发展必须与九七后的政制衔接,并说英国不能单方面决定香港的政制,一定要与中国商讨,这说明关于衔接问题,双方已经原则上解决。可是,会议开始前一天,李后、鲁平公开说,基本法中有关政制部分的草案,仍未能最后定稿,还要等待中英协商,公开暴露了基本法关于政制草案需中英取得协议,才能定稿。招致香港有舆论讽刺草委是橡皮图章。

    十四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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