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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机会在投注者中造就几个暴发户和中小富翁,也有人破产、跳楼。我认为大多数人可说是向政府“自愿缴税”。马会起了麻醉市民,使市民不自觉地满足现状的作用,许多人企图侥幸发财,不想另觅致富途径。

    还有一个六合彩,每星期两次制造几个小富翁,几个暴发户,起了同样的作用。

    英国在香港的统治比较成功,社会的中、上层基本上并未出现有组织的推倒殖民统治的心理,反而较普遍地存在依赖心理。香港的上层以至相当多的中层人士,在政治上缺乏独立xìng,不能不说英国这一套殖民统治的方法产生了效果。香港政府每年还颁发一些皇家勋章,分不同等级,如“太平绅士”、“OBE”等,由港督本人,甚至英皇授勋予社会各方面精英,以及港府内部“有成就、有贡献”的官员,以此笼络香港人心,使他们有荣誉感、归属感。但也有些港人从勋章的形状戏称,这是些“荷兰水(汽水)瓶盖”。

    总体来说,香港政府以法律、警察、驻军、咨询组织,配合马会等的社会团体、慈善团体、教会等,形成了港府统治香港的结构。英国在香港的统治,实施了一种所谓“仁慈”的独裁统治,换言之,是怀柔xìng质的统治有很大的自由度,没有民主,但又可以让人们在不危及英国殖民统治的程度下,有各种机会来宣泄他们的不满或意见,而这些不满和意见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到了倾听和改善。

    香港政府的第三个特点,是实行文官制。香港政府各部门的组chéng rén员基本上是固定的,他们需具备一定条件(如专业知识),经过一定程序,历经内部培训、升迁、终身雇用。并且官吏宣誓效忠英皇即可,不存在须在党派斗争中保持中立的问题,更促使他们有事业感。

    香港政府这三大特点,证明英国在香港一百多年来,特别是后几十年的统治,在保持香港稳定尤其是近二十年来的经济发展,是成功的。因此,我们在制定基本法时应该予以重视、加以利用;扬弃其殖民xìng,吸纳其自由xìng,发展其民主xìng,作为“九七”后建立一个高度自治的民主制度,繁荣、稳定局面的主要根据之一。

    政制方案,即九七年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什么样的政治体制,是基本法制定过程中争论最大、情况最复杂、难度最大,因而费时最长、前后变化也最多的问题。

    中国政府对香港“九七”后政治体制的设想,是维持港英政府现状,基本不动。廖承志“换面国旗”、“港督换成港人,由中国委任”的说法,形象地表达了中国政府的想法。

    中英联合声明的附件一,关于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条文,与中国政府原有设想比较,实际有了改变。

    在起草基本法时,引起激烈争论,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二是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由选举产生,行政机关必须遵守法律,对立法机构负责”。争论的焦点在于:特别行政区的政体,是否实行三权鼎立,相互制衡?是“行政主导”?还是“立法主导”?

    我没有参与中英会谈(前阶段李菊生对我封锁会谈情况),能见到的记录多属“结论”,很难看出争论所在。到草拟基本法时,争论出现。我当时估计,中方考虑到“九七”后,原殖民政府非民主xìng质,总须有所改变;中方有某些民主设想,引致英方推销代议制。或英方在会谈中,提出代议制设想。但不论是谁方引导,可以肯定的,中国在谈判时,未曾估计到英国在双方签订协议前“偷步”,在它管制的十二年期间,“抢步”推行代议制,改变在中英联合声明中的承诺,不是“还政于中”,而变成“还政于民”。(中英联合声明:“联合王国声明,联合王国政府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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