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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位副主任没有异议。我为平衡计,建议增加陈耀才“左派”“工联会”老工会领袖,业已退休,安子介立即表示反对,表情异常坚决,完全出乎意外。在场其他几位副主任,面面相觑,显有难色。为不使大家为难,我就放弃了。

    咨委会筹备期间,在选举执行委员和咨委会的主任、副主任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小风波,香港报纸形容为“茶杯里的风波”。选举在中环连卡佛大厦举行,这座大厦是包玉刚先生收购“汇德丰”之后的新产业,他主动提出可以让出一层来给咨委会使用,做为办事处。

    执行委员的选举比较顺利,由咨委会全体委员选出十九名执委。只是我们原先认为很有希望当选的劳工界代表“工联会”的负责人郑耀棠,以一票之差,没有选上。

    执委会选出之后,稍事休息,五位发起人商量选举主任、副主任事项。我表示,按照内地经验,先让执委们酝酿一下候选人名单,再进行选举。但其他几位都主张立即就选,我也就没有坚持。这样,就在选出执委后,立即召开第一次执委会,由包玉刚主持。他一上来就宣布要选举主任、副主任,并宣读了拟定的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名单,执委们感到很突然。包玉刚问大家有没有意见,有一位执委表示没有意见,包玉刚讲:“如果没有意见,就请鼓掌,表示通过。”结果大家就鼓掌算是通过了。会后,执委们反映很大,认为这样的选举太仓促,没有准备,不符合咨委会的章程等等。记者们问我,我也只是很勉强地做了解释。当然,这也不能责怪谁,只能说明,几个副主任都缺乏民主训练,包括我在内。为了挽回影响,我要毛钧年与几位副主任协商,同意重新按章程提名和选举。选举结果,虽然仍是原先当选的那几位,仍引来一些批评。

    八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在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签字一周年的前一天,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询委员会正式成立。姬鹏飞以草委主任身分,在会上做了讲话。他当时应港英政府和香港新华分社之邀请,正在香港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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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基本法起草过程,民主的气氛可说是空前的。

    起草过程实际上是各方面(中港为主)合作、协商、妥协的过程,也是充分民主的过程。在四年又八个月时间内,起草委员会开了八次大会;五个专题小组,前后开了六十多次会;内地草委多次到香港征求各方面意见,其中两次正式组团到港全面地征求意见,所谓两上两下。第一次是八八年五月至九月,对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二次是八九年二月至十月三十一日,对七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审议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

    咨委会征求意见采客观、全面的方式。咨委们在香港活动频繁,还不断去北京反映意见,两次全国征询意见时,咨委会收集了大量意见,整理成书面意见。为使原始意见保持原来面貌,没有综合整理,而是逐项收集逐条记录,忠实反映,没有曲解,没有简化。只做“归类”处理,便于参阅。

    此外,香港新华分社通过与个人、社团以及各方面的接触,也收集了不少意见,新华分社对各方意见做了专题研究,在港的中资机构也听到和收集到一些意见,这些意见大多数都反映到新华分社来。中英联合联络小组、港澳办、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会见港澳各界人士时,也都听到不少意见。

    应该说,港人意见在四年八个月中得到充分的反映,绝大部分获得重视;特别是在草委会中,这些意见得到反复地研究和讨论。

    香港草委各自代表不同的利益和立场,意见分歧。比较单一、合理、争议较少的议题,草委会就容易接受,如新界原居民的土地继承权问题,只涉及新界居民,同其他地方没有冲突,所以很快通过,现在反映在基本法第四十条中。又如宗教界顾虑宗教财产的使用、继承、接受资助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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