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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华见面一、两次,他曾向我表示,看了《陈云选集》之后,不想加入共产党了,假如以非党员身分,工作会更好做一些,个人自由度也更大一些。我同意他的想法。我认为,香港中间偏右的人占多数,争取中间偏右势力很重要,我们许多工作都应该从这个角度考虑。

    消除分裂状态,争取三派工会团结合作,成为“左派”工会新的工作目标,这些年来,虽经努力,但结果仍然不尽如人意。

    第六章 未来政制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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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签订后,香港开始进入回归祖国的过渡期,制订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成为过渡期最重要的工作。

    中英联合声明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中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订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中国政府这一正式的宣布和承诺,表示中国要用法律形式将国家政策固定下来,以保障国家对香港基本方针政策等实施的法律xìng、稳定xìng和长期xìng,让未来香港特区政府行动规范上有依据,并希望借此进一步增加港人信心。

    邓小平对基本法有比较原则xìng的意见。这些意见,内部先有传达,后来他在八七年四月十六日会见全体基本法起草委员时,公开讲了,大体有以下几点:

    一、不宜太细。宜粗不宜细,原则一点。

    二、香港制度不宜全盘西化,不能照搬西方一套,不赞成搞“三权分立”。

    三、不赞成立即实行普选,即使搞普选,主张逐步过渡,一步一步来。

    四、对待特别行政区,中央要管一点。大体分三个层次:中央不干预香港的具体事务,也不需要干预;香港会不会出现损害国家与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能够设想香港没有干扰,没有破坏力量吗?香港有时会不会出现非北京出门解决不可的问题呢?“九七”后,香港有人骂中国,骂中国共产党,我们还是允许的,如果变成行动,把香港变成打着民主幌子反对大陆,怎么办?那就非干预不可。如何干预?首先是香港行政机构干预,不一定要中央驻军出现,只有出现动乱、大动乱,驻军才会出动,但总要干预。

    邓小平的这些意见,就成为中方草拟基本法时正我的原则。也变成基本法草拟过程中,以及以后香港事态发展中,中港矛盾的焦点。

    从国家起草基本法的组织运作可以看出,中国对制订香港基本法的重视,和慎重、细致的态度。

    基本法的具体起草,由国务院港澳办主持,在姬鹏飞领导下,具体工作则由当时的港澳办副主任李后、秘书长鲁平负责。成立草委会之后,李、鲁二人也随即成为草委会正、副秘书长,毛钧年也是草委会的副秘书长,分工负责联络香港草委。

    国务院港澳办在这方面的工作程序大体如下:经过调查研究,提出草案,由姬鹏飞召集有关单位共同讨论。港澳工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包括港澳办、外jiāo部、国务院外事办、香港新华分社,和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中方代表参加。

    在讨论涉及到其他部门问题时,国务院该部门的负责人也参加会议,例如财政部负责人参加讨论财政问题,军委总参谋部的有关负责人参加讨论驻军防地问题,民航总局的负责人参加讨论航权等。经过讨论、修改,意见一致后,由港澳办写成书面报告,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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