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秋水还不算活腻歪了。
才一百多年时光,论说不熄不灭,永生永世的境界那还差了一大截呢。
童秋水不敢保证自己死不了,只能说暂时还活着,至于会不会死,什么时候会死,她也没办法保证。
其实想证明自己是不是不死之身很简单,自杀的方式千万种,随便挑哪个对自己下手都可以。
可以死的干净利落,可以死的轰轰烈烈,还可以死的变态点。
可是童秋水不敢啊。她还觉得活得不够,不敢轻易去试。
论说寿命,她不过就是比正常人稍微长寿了一点点罢了,也就一百三十来岁,创个吉尼斯纪录罢了。
她唯一古怪的是不老,时光在她身上忘了走,干脆赖在原地不动了。
一年又一年,要不是这个世界翻天覆地变化着,她都要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个梦罢了。
她做了中国大变革的见证人,就是没有人见证她的存在。
她打一枪换一炮,一个男人身边混不到十年,就准备着收拾一切要滚蛋了。
待不住啊,十年前娶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十年后老婆还是如花似玉,自己却长成了老婆她爹,这日子没法过下去了。
虽然都说男人喜欢年轻貌美的,可是同一个女人长长久久的年轻貌美,那可不是喜欢,绝对是惊悚无比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了。
童秋水嫁给李落云之前的那段婚姻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这十多年里头,童秋水一个人独来独往,颇为有些心灰意冷,心有余悸的感觉。因为前一个老公颇为敏感,没和她相处几年,就察觉出她不对劲来,每每回到家里,就用一种看妖怪的眼神盯着她瞧,嗖嗖凉的盯着,白天盯晚上盯,盯的童秋水都要以为自己是妖怪了。
趁着没被检举揭发拉出去解剖前,童秋水赶紧提出了离婚。那男人如释重负,给了她大部分家产,送菩萨一样把她轰出了家门。
童秋水是很有钱的,主要是因为嫁给的男人太多,每嫁一次,就收获不小,到了后面简直就变成了一门能赚钱的手艺活。
这日一早,李落云出门去上班时候,童秋水还在睡懒觉。
李落云走进床边,伸手摇醒了她,看到童秋水茫茫然盯着他瞧,不由没好气的轻笑了一声道:“小懒猪,别偷懒了。今天妈来咱们这,你可不想又被唠叨了吧。”
一听自己婆婆要来,童秋水顿时没了睡意。
在经历了十来个婆婆之后,童秋水对被冠以婆婆这个称呼的生物,切肤之痛的有所体会。
等李落云出了门,童秋水洗漱了一番,就开始整理房间了。
婆婆等于纠察大队队长,永远只找错误不看优点。
童秋水抱着这一宗旨,把房间里里外外,角角落落清扫的干干净净,确定挑不出什么问题之后,这才长长吁了口气,准备坐定后吃早饭。
可没等她嘴里那口三明治咽下去,房间里电话就叮叮咚咚的响了起来。
童秋水,拖鞋一个穿了,一个半拖着,人风风火火的冲进了房内接起了电话:“喂——”
“秋水啊,快下来拿东西。”
婆婆的声音不温不火,一听就知道恶意虽没有,善意也缺乏。
“哦哦,我马上下来。”童秋水赶紧连声答应,一挂了电话,连拖鞋都跑飞不管,直接披了件外套就朝着楼下冲。
婆婆一见她那披头散发那样子,明显一皱眉,可是却没吭声,把手里头东西递给了童秋水后,就率先一个人径直上了楼。
童秋水的这任婆婆叫做张敏娟,五十出头,保养的倒是不错,做事风风火火,是个性子直爽之人。
可是就是始终不待见童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