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2/4)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大人吗?”哥斯达幽幽地叹了口气,“蜥蜴这种爬虫,实在不应该和我相提并论。你知道的,我和你一样,都是双足行走,不属于爬虫类,而且我都几千岁了,比你爷爷的爷爷还老……”

    “我是你的主人,叫你大人?做梦去吧!”林半嗤之以鼻,然后又好奇地问道,“你刚才说吃野猪?不会吧,你们神仙不是不吃不喝的吗?”

    “不不不!”哥斯达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在仙境和魔界,有充足的天地灵气,我们可以把灵气转化成能量,自然不食人间烟火。但现在在凡间,灵气非常稀薄,稀薄到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我们必须要吃东西补充能量,包括牧云仙子也一样要吃!”

    “那如果把你变回原来的样子……不,你不要这样看着我,变成三十米的巨龙是不可能的,那样你会被全世界的人发现,最多把你变成老虎大小,也好帮我们做点事情……不过,变成老虎大小以后,你一天最少要吃多少东西?”林半苦着脸问道。

    “最少需要一头两百斤重的野猪,当然,你们圈养的那种家猪或者家牛也可以凑合。”哥斯达理直气壮地说道,“你知道的,必须有足够的能量,我才能维持那种体型,才能够保护你。”

    “天啊,你一天要吃一头猪?你知道一头猪要几千块钱吗?就算一天只要两千,一年也要七十多万!喂,我可养不起你,你还是自谋生路吧!”林半顿时大惊失色。

    “自谋生路?这不公平!难道在地球上,一个主人养宠物,还会为花钱而心疼吗?”哥斯达无辜地眨着那对小眼睛,极为不满地嚷着,肚子也忽然咕噜噜地响了几声。。

    没办法,一谈到食物,它就觉得肚子饿得慌,毕竟刚才的战斗耗尽了它的体力和能量。

    哥斯达以前虽然是魔尊大人的座骑兼打手,但两人关系不错,经常一同吃吃喝喝,哥斯达也算是锦衣玉食的主。它以往甚至很少吃生食,一般都是吃烤全羊烤全牛什么的。现在它被林半百般恐吓,迫不得已才选择向林半低头,原本指望能端上个金饭碗,过上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没想到林半直接不管饭了,让它自谋生路……太卑鄙了,这怎么可以呢?

    哥斯达已经前所未有地放低姿态了,没想到林半这个凡人根本不领情,没好气地答道:“既然这样,那你还是不要恢复成老虎大小吧,否则我养不起你。你就这么大挺好,平时吃点苍蝇蚊子,还有臭虫蚯蚓之类的就饱了,反正不用花钱。实在不行,我就再把你变小一点,嗯,变成一只臭虫大小就更好养活了。”

    “不,不能这样!”哥斯达顿时大惊失色,“那些东西我绝对不能吃,我也绝对不能再变小了,我毕竟是个高贵的魔神……”

    “反了你了?我是主人还是你是主人?我说什么,你就做什么,我让你吃什么,你就吃什么,别忘了你和我签订了主仆协议,我随时可以灭掉你!”林半怒道。

    主仆协议是一种很不平等的灵魂契约,林半现在确实拥有这种权力。哥斯达于是垂头丧气地缩进了口袋里,以沉默来表示抗议。

    …………

    凌晨四点多,林半双手举着担架,口袋里装着哥斯达,悄悄地回到了村里。

    青龙村的村民们住得很分散,房子东一栋西一间,大多靠着自己的责任田修建。林半七弯八绕,快步向着自己的家里走去。

    村子里原本是静悄悄的,但不知为什么,村里的狗忽然依次吠叫了起来,且越叫越凶。

    林半吓了一跳,赶紧拨腿飞跑,生怕那些村民跑出门来查看动静,看到了自己手里的担架。

    “哥斯达,这些狗一定是闻到了你的味道!”牧云皱眉说道。

    “不可能!我现在这么小,哪有什么气息?何况如果我散发出龙的气息,它们敢吠叫半声吗?”哥斯达不屑地说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