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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警方展开「伏魔行动」后的第天,第六桩强奸案终于发生,而且,这次的受害人更被杀死!一如警方及专家们的担忧,子夜终究弄出人命来了。[燃书库][][4][buy][]

    受害人名叫郑翠霞,跟母亲及姐姐住在蝴蝶村蝶x楼,回家途遭遇不测,案发现场为蝶x楼十至十一楼的楼梯间,子夜以一贯的法作案:首先在电梯内扼晕事主,再把她拖到后楼梯强奸,这回,他更把受害人杀害,幸而未有行为,是在生前把受害人强奸及,再把她杀死。凶徒的右极之有力,可以在五秒内把人扼死,然而这回,受害人并非死于被扼颈,而是被人从颈背插入致命一刀,那把匕首刺穿了死者的枢神经,留在了死者项背,凶并没有带走凶器。死者被发现时,俯伏在地上,颈背插着匕首,鲜血淋漓,下身裸露。

    再一次施以毒,犯下暴行,不单止受害人,更把她杀死,这种做法,受尽社会各方面的强烈谴责,警方所受到的破案压力自是百上加斤。

    从凶徒行凶的法c带走的做法,以及的dna测试,可以肯定,犯人就是为患屯门多时的子夜。就在警方采取「伏魔行动」后,凶徒马上再次犯案,完全不把警察放在眼内,对于其恶行,专案小组的成员们无不咬牙切齿。尤有甚之,犯人今回终弄出人命,警方对他仍留有的一线希望(之前没有杀人),亦宣告幻灭,警方高层震怒,不惜任何代价,甚至动员全港警力,也要把子夜绳之以法。警方悬红港币二百万元缉拿凶徒。

    专案小组再次召开侦缉会议,会上,四十二名成员各自提出见解,当以张成勇督察的看法至为精辟独到。

    张成勇分析着说:「这次的事件,各方面的证据均显示,是子夜作的案。他每次的作案法都大同小异,先把受害人扼晕,再拖至楼梯间强奸,事后拿走事主的作为他犯案的签名。最新发生的这起案件,无论作案法c取走的作法,以及犯人的dna,都跟子夜符合,证明这的确是他所犯下的案件,是一连串风化案的其一件。」

    张成勇稍顿,续说道:「可是,最新的这起案子毕竟跟以往的案子,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一共有六个疑点有待厘清:第一c凶徒以往只是强奸,没有杀人,怎么他这次会如此冲动杀人呢?第二c凶徒要杀人,只须用便可在五秒内把事主扼毙,何必还要专诚带把刀去把事主刺死?第c凶徒以往都会选择不同的屋村下,为何今次会选在曾经犯过案的地点再次犯事?第四c凶徒犯案之前下午两点至六点期间,全港所有电台均没有播放《轻闭双眼》这首歌,他怎么要犯案?第五c在我们警方执行『伏魔行动』后的极短时间内,凶竟再度犯罪,他不怕我们警方针对他的部署吗?第六c这次的受害人,外形和样貌跟子夜以往选择的女性不同,她只有五呎高c蓄短发c圆脸,跟以往高挑c长头发c瓜子脸的形象迥然不同,难道,突然改变口味?」

    听过张成勇的分析,成员们都表示赞同,其只有马君龙和彭国基没有表态。

    当天晚上,张成勇和梁忠杰到最新一名受害者的家里作探访。死者的名字叫郑翠霞,二十八岁,跟母亲及姐姐住在蝴蝶村蝶x楼,就像之前提过的,这栋楼宇被子夜作为两次作恶的舞台。

    来到郑宅,张成勇按响电铃,来开门的是死者郑翠霞的姐姐郑翠云。

    郑翠云曾到殓房认尸,出来后向在场的记者辱骂警方无能,这么长时间仍未能破案,凶徒逍遥法外,让他有会杀死自己的亲生妹妹。当时郑翠云表现激动,对警方的办事不力极端气愤,同时痛斥作恶多端的子夜。

    郑翠云打开门,张梁二人向她出示。一见是警察,郑翠云显得很不悦。

    「你们警察不是一早已来过了吗?」郑翠云说:「下午鉴证科才来过,差不多带走了所有东西作为证物,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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