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老大,也在到处找‘连城诀’。他武功或许比不上丁兄弟,为人怎么样我也不清楚,但龙沙帮的毒,却是非常厉害。以后若是遇到他们,当千万小心。”
路过料定凌退思的“金波旬花”绝不可能大摇大摆地种在自家花园里,必是龙沙帮之物。能拥有那等毒药的帮派,自然也不可能只有那一种毒药。
路过中肯地没有给凌退思,只是叙述了一些事实,却也足够让丁典了解了凌退思可能是怎么一号人。丁典将信将疑,忍不住失望了起来。
路过安慰他道:“凌小姐气质高洁人淡如菊,是个万里挑一的好姑娘”
安慰着,他自己也惆怅了起来。要放弃凌霜华,还真是有点舍不得。但想想原著里的丁典,他还真不忍心去横刀夺爱。
“丁兄弟,凌小姐是个好姑娘,你们若有缘,也别因为她父亲的缘故生出什么罅隙来。”
丁典一听,面红过耳,激动不已,问道:“路兄弟,你你不是也对她”
路过叹了一口气,坦诚道:“我虽喜欢她,但‘君子不夺人所好’的道理也是懂的。我看惯生死,对这些小情小爱没那么执着。丁兄弟与她,英雄美人,我祝福你们。”
丁典拍着他的肩膀,长叹一声,什么话也不说了,境界太低,自愧不如。
二人回到丁典所住的客栈,才要进门去,走廊里忽然传来一声惊喜的呼喊。
“神仙叔叔,你来找我啦?”
回过头去,正是水笙。
原来丁典居然与水岱同住一间客战。
路过心中忽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隐隐觉得,自己似乎是高兴得太早了。这个金庸世界,从来就不曾青睐过他,给他的好处背面,向来都是遍布暗桩,稍不留神就是米分身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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