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告诉我们,安全了。”
“父亲这真的是我爸?”德雷克斯斯震惊。克鲁兹从未提过克拉普有如此强大的战斗力。一个人,一把剑,屠杀一个千人队,如此实力远超德雷克斯斯的认知范围。
“我和你父亲从此结识,我们意气相投,当晚就找了一间酒馆开怀畅饮,彻夜长谈,然后抵足而眠。后来,克拉普怕我出危险,一直护送我到了塞利斯城才离开。那时,我们就已经以兄弟相称了。他比我小9岁,所以就只能做我的贤弟了。从那时起,我就令画师临摹了他的画像,贴在住所中保平安。那年他刚刚30岁,年轻有为,意气风发。嗯,那时的他,和现在的你完全一样,无论是身材相貌,走路的姿势,说话的声调,吃饭的习惯,都是一模一样。如果不是你告诉我,我一直以为你是从小就在你父亲身边长大的。”
“那后来呢?他离开以后呢?”德雷克斯斯急道。
“我是个城主,必须留在塞里斯城,他是个将军,必须要带领将士征战四方,我们以后一直是天各一方,再未相见。直到1499年,他才出现在我的府中。那时,他怀里抱着一个用绸布包裹的男婴,说是自己的儿子,拜托我把这孩子抚养长大,让他做个善良之人。”拉比克说,“第三次世界大战是1498年结束的,当时塞里斯城百废待兴,我身为城主自然是日理万机,又哪有工夫抚养孩子,于是就推脱了。”
“1499年”德雷克斯斯沉思,“我哥哥比我大三岁,难道是我哥哥?”
“有可能。在我拒绝之后,克拉普就抱着孩子纵身而去了,走前还告诉我,将来一定再来相聚,彻夜欢饮。可是我等了21年,等到胡子头发全都白了,等到长出了这一脸皱纹,依然没有等到他”拉比克说完,站起身来,负手走到窗边,望着窗外明月,连连长叹。德雷克斯斯听他叹息,不由得也很心酸。
丽安娜看着这一老一少都很难过,只得岔开了话题,问德雷克斯斯道:“孩子,不知你今后有何打算?”
“现在是11月了,来年春天,家里会很缺乏人手,我要回去帮家人干农活。”德雷克斯斯说,“不过我在海上得到仙人指点,学会了御剑飞行之术,比走路航海要快得多了,在府上停留一段时间也是可以的,只是怕给大家添麻烦。”
这时,一名侍女走进屋来,看着刚才还言谈甚欢的三人都沉默了,有些不明就里,但还是对拉比克道:“老爷,这是你要的朗姆酒。”
拉比克看了看侍女手中的酒瓶,笑道:“逝者已逝,生者还是要享受生活的乐趣啊。”虽然话中不免沧桑之意,但多了一股豪情。他拿过酒瓶,给自己和德雷克斯斯倒上两杯:“今天能与故友之子相会于此,自是天公作美,该当一醉方休,一醉解千愁!”
看着杯子里金黄色的酒汁,闻着扑鼻的酒香,德雷克斯斯深呼吸道:“好香啊!”
“当然了,你老爸当年最爱喝的就是这朗姆酒了,但是这酒产于南疆,价格昂贵,我特意藏了几瓶在地窖里,准备等你父亲来了再开怀畅饮。现在你来了,正该把这酒拿出来喝了。贤侄不用客气,多喝几杯!”
“那小侄这第一杯酒,就先敬伯父了。”德雷克斯斯说完,仰脖把酒喝下,他只觉得一种又甜又辣的味道直冲咽喉,过了片刻,一种沁人心脾的醇厚甜香的气味在嘴里蔓延开来,胸腹间也是滚烫发热。他满脸陶醉地赞了一声:“好喝,真好喝!”说罢又给二人倒满酒,一连喝了四五杯。
拉比克打开另一瓶酒,两人自斟自饮,时不时碰一下杯,倒也痛快。德雷克斯斯是第一次喝这种烈酒,喝了多半瓶就已经醉了,两眼朦胧,口吐胡话。拉比克酒量稍好,但他今日开怀,自是连连畅饮,喜不自胜。很快,一个半醉的老头子和一个烂醉如泥还在灌自己的傻小子就以兄弟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