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真是奇怪,怎么会邀请这种野人一样的客人。”
“你知道什么,虽然他穿得破,可是长得帅啊!仔细看,帅不帅?”
“帅有什么用,老爷又不是找女婿。”
“他长得那里帅了,胡子那么乱,像个土匪一样。”
德雷克斯斯抬头,几位侍女正躲在敞开的大门后,偷偷议论着。看到德雷克斯斯的目光,一颗颗脑袋接连消失在了门后。
又等了片刻,德雷克斯斯望见一个矮矮瘦瘦的老人从城堡里走了出来。老人约有六十多岁,长长的白须飘扬在胸前。他戴着官员们常戴的假发套,亮银色的发丝卷曲着,一直垂到老人的肩部。老人穿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便服,只在外面披了一件深蓝色的礼服,看来也是匆忙着装。如果不是他右手拄着一根镶满黄金宝石的权杖,德雷克斯斯根本就想不到这个老人是这座城市的统治者。
老人精神矍铄,虽然满面皱纹但是目光炯炯,他走路的速度并不慢,手持权杖更像是出于礼节而不是辅助走路。他的腰板挺直,毫无驼背的迹象。
德雷克斯斯向右跨了一步,站到了大门前方,正对着走出来的老人。他双腿绷直,站成了最标准的军姿,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见过拉比克先生。”
老人加快步伐,大步流星地穿过大厅,走出大门,来到德雷克斯斯面前,看到德雷克斯斯的相貌,顿时又惊又喜:“啊,真是太像了,杰克和我说的时候,我还不相信世间能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
德雷克斯斯礼毕,老人一把抓住德雷克斯斯的双手,紧紧地握着,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德雷克斯斯很纳闷,画上画的不是自己,难道真的有一个和自己无比相像的陌生人?还有,长着一张土匪的脸也可以混饭吃?但看着老人激动得都快哭了的样子,德雷克斯斯还是实话实说了:“我叫德雷克斯斯。弗朗西斯?德雷克斯斯。”
“你姓弗朗西斯?”老人的眼睛一闪一闪,“你和弗朗西斯?克拉普先生怎么称呼?”
德雷克斯斯心中像划过了一道闪电,豁然开朗。原来画上的人不是自己,是自己从未谋面的老爹。他傻笑着说:“嘿嘿,克拉普啊,他是我爸。你认识他啊?”
老人喜道:“当然了,我当年可是受过你老爸恩惠的人。我一直想找机会报答你父亲,但是一直没有机会,想不到今天遇到了你,哈哈哈哈,真是老天有眼啊!贤侄,来来来,里面坐,我这就吩咐人备饭备酒,好好招待你,今天咱爷俩好好聊聊!”
看着老人布满皱纹的老脸笑得一塌糊涂,德雷克斯斯也有点糊涂了。这位城主和他见面十分钟,就已经以“爷俩”相称了。
不等德雷克斯斯反应,拉比克就拉着德雷克斯斯的手向屋里走去,一边走一边说:“贤侄若不嫌弃我这把老骨头,叫我拉比克叔叔就好,或者你直接叫我伯父。”
走进大厅,德雷克斯斯恢复了思维能力,这老人和父亲的关系颇好,自己叫他一声叔叔也是情理之中。如果运气好,还能向他打听一些父亲的消息。当下点头道:“小侄谢过伯父了。”
“都是一家人,谢什么啊!”拉比克大笑着,带德雷克斯斯穿过前厅,向右一转,走进了一间小一些的房间。房里已摆了一张大圆桌,桌上摆着大果盘和几副餐具。拉比克道:“这就是餐厅了,你一定饿了,我已经让厨子们张罗晚宴了,你要是饿就先吃些果子,哈哈哈!”
两人落座,看着拉比克热情如火,青春焕发,德雷克斯斯也开心许多,抓起一个苹果啃了起来。拉比克大笑不断,看着德雷克斯斯的目光里充满慈祥。
过了片刻,一个穿着华丽c仪态端庄的老妇人走进餐厅,看样子像是拉比克的夫人。看到德雷克斯斯,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