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令程慧感到诧异的事,等他们落座没多久,就有不少人过来找任贞雅要求合照,多数是韩国人,还有一些中国同胞,个个上前都说自己是任贞雅的粉丝。
待这股合照潮散去,程慧小声的询问任贞雅:“你在韩国是很有名的人?”
任贞雅露出令人猜不透的微笑,“应该是吧。”
“我看不懂菜单。”当程慧还想再追问的时候,洪时英‘啪’的一声合起菜单,“上面全是英文,程小姐能翻译一下吗?”
将心里的疑问立刻放到一边,程慧拿起菜单,把上面的每一个菜品的英文在脑中翻成中文,然后再用韩文说给洪时英听。等她再想起之前的话题,聊天的话题方向早已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了,她只好悻悻作罢。
上餐的速度相当快,三人都是食不言的习惯,一顿饭的时间结束得飞快。
“薯条,你还吃吗?”任贞雅举起洪时英餐盘里最后一根薯条问道。
洪时英:“不吃。”
“那我吃了啊。”
“嗯。”
程慧看向洪时英,她刚才看的分明,对方吃到后面显然放慢了速度,盘里剩下的几根薯条是拖了又拖才吃,她还以为他是吃饱了,现在看来似乎不是这样。
送了任贞雅和洪时英回到酒店下榻,程慧回去的时候,忍不住把自己的观察所得告诉室友。
不料室友在听完后,第一反应便是:“很明显男生就是喜欢女生啊。”
程慧报以‘请老师解答’的认真求学表情,俗称好奇八卦。
“以我天/朝大吃货的名誉作保证,美食的最后一口总是最好吃的,也是最让人恋恋不舍的一口,那个男生愿意把最后一口留给女生吃,简直是绝世好男人啊。”
不过程慧觉得这个理由不足以完全取信,洪时英指不定只是吃不下了,也有可能是任贞雅见不得浪费食物,总之她半信半疑的继续接下来几天的地陪行程,她逐渐发现洪时英好像以很隐晦的方式在迁就任贞雅。
比如说像现在。
发现自己身处的地点,可以完美透视出呈对称性的建筑与十字路口,兴致勃勃的任贞雅马上掏出速写本和钢笔,同时不忘指挥洪时英:“你快站到建筑的正中间,大概15分钟到半个小时。”
洪时英闻言一愣,而后皱眉说:“你不是没有灵感吗?”
浑身上下透露出强烈的抵抗意志,他磨磨蹭蹭的就是不愿意挪动一步。
看着任贞雅一下子蹲下,一下子站起,拿着钢笔来回比划,程慧发觉自己其实是俗人。如果让她站在人来人往的交界路口当模特儿,她也会像洪时英一样坚决拒绝到底,这实在太尴尬了。
“现在有感觉了。”任贞雅大概确定好比例,又再催促道:“快去。”
洪时英叹了一口气,不情不愿的站到交界处的正中间,肩膀无力的垮下,双手插在裤袋,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
程慧站在旁边,看着空白的纸页先是迅速描绘出一个人像,简略的几笔却能勾勒出洪时英的神/韵,具有高度一致性的朴素建筑,渐渐在任贞雅的笔下成形。明明只是用肉眼凭空测量,但出现在画纸上的作品仿佛拿尺子量过一般,让程慧莫名想起披头士乐队著名的马路照,两者的构图有着惊人的相似性。
“好了。”
任贞雅欣喜的放下钢笔,轻轻的吹了吹纸面,希望钢笔的水痕能尽快干透。
她也没想到自己会突然想画画了,这种感觉来得很迅速,让人措手不及,可又抑制不住的兴奋。任贞雅不想去探究导致这一切发生的原因,她潜意识中明白这意味着她要面对自己逃避的某个现实。
洪时英走过来,俯身说:“我看看?”
看到画纸上精准的中央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