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市,存在于荒漠中的集市。
流动的商人要聚集在一起已是不易,天南海北的从异国他乡跋涉行商能聚在一起更是少有,在山清水秀资源丰富的中原尚且如此,更何况是风沙掩面凶险万分的沙漠?
所以漠市开始的时间虽然固定在了每月最后一日,中苗边界的,异域他方的,每次最多也就二十多家,用一两个骆驼陀着,来去也方便。地上随意扯了一块破布,搭了一个小台,好一点就是大一点的泥黄帐篷了。
既无十万人家,那市列珠玑户盈罗绮自然也就没了,市集中唯一的一个固定居所,也还是苗疆废弃的车马驿站改建而成,地方也大,也有茶水提供。但定然是极少有的大队车马顺路停留才用的上,其余时间是没有人去的,即便去了也只是歇歇脚。
毕竟方寸大的地方,住不下多少人,也掩不住风沙,自然没有沙海明珠来的吸引人,更何况还有时而窜出穷凶极恶的沙寇。
寇乃匪类,做的无非也是写些落草响马之类的活计。试想谁愿意辛辛苦苦不远千里送过来的货物,连铜板都没捞到一个,反而被打劫的连裤衩都没了?
但这几片儿的沙寇倒是与旁不同,极少伤人性命,每年的三c六c九月也几乎不见踪影,许是怕将人都吓跑了,日后还靠什么生活呢?因此这几时聚集的商人也就最多,时间也稍长,六七日不等,偶尔还能出现些让人咂舌的奇货。
只是一点,这商人一金贵起来,价格也自然水涨船高,人多时还好些,人少了便翻了倍。而那些一年只来两三次的大商队,更是得了大便宜,无论人多人少,都要高于市价,有恃无恐。
不过若得了卖家同意,以物易物也无不可。
时下正是九月底的大市,赶巧的好时候,若错过了这个时候,就只能再等半年才有这样的机会了。
竞日孤鸣这日也起了个大早,换了一身白色的漠装,宽大的丝绸长袍最是凉爽,风从领口袖间吹入,上下一窜就能把身上的汗液湿气一扫而光。史艳文也同他一样,连衣上用来遮蔽风沙的兜帽都未曾变过,只是那套衣服比起竞日孤鸣的要更透风一些。
谁让竞日孤鸣身体要“弱”一些呢。
竞日孤鸣右手上挂了四个金环,褪下额间的配饰,又格外带了一把弯刀——有备无患。他顺着小路来到凉亭,琉璃已经备好了羊皮水囊和钱袋等在那儿了,只是左看右看都不像还有其他人的样子。
“史艳文呢?”竞日孤鸣挂好水囊和钱袋,“又被丫头缠住了?”
“恩公早起就出去和丫头一起看骆驼了,”琉璃想了想,又疑惑的补充了一句,“他说他在‘草其’等候主人。”
“草其”竞日孤鸣眼中含笑,似赞叹,又似无奈,“哈,只有他和丫头?”
“还派了几人跟着,但恩公似有察觉。”
他自然能察觉,竞日孤鸣向外走着,“无妨,本也不是跟着他的,他定然明白,走吧。”
“是。”
庙外放了一匹白马,缰绳马鞍都收拾齐备,竞日孤鸣只略略看了一眼便不在意,那马四肢修长腿蹄轻捷,很是适合女孩子。
“是他给你选的。”竞日孤鸣看了看天空,白云悠悠,风过无痕,是个出行的好日子,“丫头竟没抢去?”
琉璃正摸着鬃毛,闻言微怔,“这匹马太老实了,她不喜欢。”原本她是想送给她的。
竞日孤鸣穿的是薄靴,踏在地上的声音很轻,走在沙漠中也方便,偶有停顿也便不真切,听见回话也没有任何反应,只颧骨动了动,似乎无声叹了口气,“这马何时选的?”
“辰时一刻,天还未亮便拉着恩公去了山下。”
据现在一个多时辰,人不知已跑到了哪里,琉璃沉默一会儿,面色踌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