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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犯轻刑,则罚作奴隶苦工,故名墨为刑徒,实为奴役,而墨家生活菲薄,其道以自苦为极。墨子和弟子们都“手足胼胝,面目黎黑,役身给使,不敢问yù”,人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族踵”。

    教育思想

    墨翟卒后,后学继承其业。当时物质生产有所改进,文化水平有所提高,百家争鸣亦有利于学术的繁荣。墨家门徒多出身于“农与工肆”,在阶级斗争与生产斗争中积累了多方面的经验,增长了不少科学知识《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以及《大取》《小取》等篇,大抵是墨家后学在百家争鸣中,进行研讨辩论,不断总结提高的结晶,其中所涉及的认识论、名学、几何学、力学、光学等等,其造诣都达到了当时的先进水平,也丰富了墨家的教育内容。

    《经上》指明:“知:闻、说、亲。”《经说上》又解释为:“知:传受之,闻也;方不障,说也;身观焉,亲也”。就是说,人的知识来源有三种:亲知,即亲身经历得来的知识,又可分“体见”即局部的与“尽见”即全面的两种。闻知,即传授得来的知识,又可分为“传闻”与“亲闻”两种。③说知,即推论得来的知识,这种知识不受方域语言的障碍。这三种知识来源中,以“亲知”及“闻知”中的“亲闻”为一切知识的根本,由于“亲知”往往只能知道一部分,“传闻”又多不可靠,所以必须重视“说知”,依靠推理的方法,来追求理xìng知识。这对于人们的认识事物。

    墨翟关于认识客观事物的方法与检查认识的正确xìng问题,还提出了有名的三表或三法。他在《非命上》先提出“言有三表”,在《非命中》和《非命下》又提出“言有三法”。二者内容基本相同。三表或三法是“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墨翟认为,判断事物的是非,需要论证有据,论据要有所本,“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

    但仅凭间接的经验来证明还是不够的,必须“有原之者”,即“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就是考察广大群众耳目所接触的直接经验。第三表是“有用之者”,“于何用之?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就是当这一言论或判断当作政策法令实行之后,还要看它是否切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三表或三法是墨家判断事物是非、辨别知识真伪的标准。这也是墨家的逻辑学。儒墨都讲逻辑学。孔子主张“正名”,就是以“礼”为标准来判断是非利害;墨子主张用“本”、“原”、“用”三表法,就是上考历史,下察百姓耳目所实见实闻,再考察政令的实际效果是否对国家、百姓人民有利。对比起来,墨家的方法是较有进步意义的。

    墨家重视思维的发展,注意逻辑概念的启迪他们为了与不同的学派或学者论争,为了劝告“王公大人”勿做不义之事,必须辩乎言谈,以加强说服力。因此,墨翟创立了一些逻辑概念如“类”与“故”,应用类推和求故的思想方法进行论辩,以维护他的论点。例如“好攻伐之君”反对“非攻”,列举禹、汤、武王从事攻伐而皆立为圣王,以这些例子质问墨翟,他答曰:“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者也。彼非所谓攻,谓诛也。”这里,墨翟指出“攻”与“诛”是不同类的概念,不容混淆。墨翟还嘲笑儒家用“同语反复”的答问方式。墨翟问儒家:“何故为乐?”答曰:“乐以为乐”。墨翟认为这等于问“何故为室?”而答以“室以为室”。以同样的东西解释同样的东西,正是逻辑学所指出的下定义时的典型错误。只有答以冬避寒、夏避暑、又可以为男女之别,才是正确回答为室之故。由于墨翟重视逻辑思维,辨析名理,不仅运用于论辩,而且运用于教学

    墨翟长于说教,除称说诗书外,多取材于日常社会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经验,或直称其事,或引做比喻,具体生动,较能启发门弟子的思想,亦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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