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问庄华她经历过最糗最囧的事是什么,她的回答一定不是半个月前跟损友们聚会玩游戏时输了被逼着剃了光头,也不是半个月后她的头发居然没有丝毫玩长出来的趋势,更不是忘了戴帽子进女洗手间被人喊非礼,还是“和尚耍流氓了!”
而是
这世上还有比穿越更囧的事儿吗?
她记得死党兼闺蜜的妖男唐启在她看穿越小说的时候鄙视的对她说:”还做穿越梦呢?啧啧啧c我要是有穿越的机会一定会让给你的!”
然后在这个黑色的星期五,她,一名光荣而苦逼的程序媛,在她第一次参加大型户外运动——爬华山的时候,没失足坠崖c也没突然眼前一黑c更没一个仙气飘飘的美女或老头告诉她,她被神相中成为了命运之子要去拯救异界与水火之中。
她只是回头看了一眼山下,没错,就那一回头,她这个长相不突出业绩不突出可能有点腰间盘突出的程序媛,穿了。
庄华咋知道自己穿了?
首先,脚下的石阶没了,其二,身边和她一样龟速前行的人不见了,最后,她右前方不到十米距离的某个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人形物体一身的古装。
要不要过去看看?
庄华这样想,就已经迈开脚步走过去了。
庄华蹲在已经确定了是人的物体旁边,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他,“醒醒c醒醒。”另一只手却把别在腿上的瑞士军刀抽出来握在了手里。她总被朋友欺负不是代表她傻,只是性格比较随意不爱计较罢了,对于陌生人,该有的防备她都有。
躺在地上的人一动不动,庄华又喊了他几次,还是没动静。
“不会死了吧。”庄华把人翻了过来,想试试他的鼻息,结果一把人翻过来把她吓了一跳!
这人是从渣滓洞里逃出来吧?鼻青脸肿已经不足以形容他了,只能用面目全非。再仔细看他身上脏的已经看不出原色的衣服,明显有大片的暗沉的颜色庄华用力嗅了嗅,一股淡淡的却风吹不散的血腥味从地上的人身上散发出来。
这个人恐怕是个大麻烦。庄华心里给这个人订上了标签。按庄华的性格,以往这种麻烦人物她是能离多远离多远,扶个老太太都逼人跳楼的社会现状,庄华也只是个随波逐流的普通人罢了。但是现在,她只能选择救一救这个人,在这陌生世界人迹罕至的山里,她恐怕是遇不到第二个人了,而她的登山包里除了一些简单的装备,只有几瓶水个三四个面包,她可没有当异界版鲁宾逊的打算。
庄华摘下背包,掏出一包湿巾小心翼翼地给他擦了擦脸,好吧,即使擦了也跟没擦没什么区别。然后,庄华拧开一瓶水,一手托起他的上半身,一手拿水瓶口递到他干裂的唇边,慢慢倾倒。
感觉到他下意识的吞咽庄华惊喜了一下,还会咽,就还有救,就怕他连这种本能都失去了,那样她根本就救不了他。在他能大口喝水的时候,庄华找出两片消炎药塞进他嘴里,让他顺着水咽下去。
再找了个相对干燥平坦的地方把人拖过去,把包里的毛毯盖在他身上,庄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对于一个既腐又宅的伪汉子,这些运动量确实大了点。
庄华一把摘了薄薄的线帽,扇了扇风。良久,被压抑的茫然和惊慌无助涌上心头。
这是另一个世界了呀。
没有熟悉的人,没有熟悉的城市街道c堵车和电脑,只有她一个人。自幼父母离异,她是在寄宿学校长大的,假期都是在补习学校,长大了,跟父母亲戚的联系就更少了,记得上次接到父母的电话还是在半年前同母异父的弟弟的婚礼前一天,来不及赶到的她只能充了一千块钱到弟弟的手机里当份子钱。说起来,她还真没什么牵挂,但是背井离乡的心情一点都没有因为这样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