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汉克斯坐在家里火炉旁穿着毛衣,他面前是一个穿着职业装的女主持人,火炉旁燃烧的火焰和干柴被烧断的‘噼啪’之声传出时,两架摄影机在镜头里对准了他。
这是《亲爱的》片场中拍摄的一个镜头,讲述的是汤姆-汉克斯在丢了孩子以后奔走于维权的道路上时,接受媒体采访的画面。
“准备。”
邵英雄喊了一嗓子以后,开口道:“开始!”
女主持人就是在好莱坞找的临时演员,这出戏里她不需要什么演技,唯一要演出的东西就是流泪:“请问艾坦丢失以后你是什么状态?”女主持人说出了在戏里的唯一一句台词,接下来她要做的就是酝酿情感,把眼泪流出来而已。
汤姆-汉克斯表现的十分严肃,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嘴角轻轻蠕动了一下,这是一种习惯,就像是生活中有人突然间咧嘴、眨眼一样,如此一来会让他所演的角色更加真实。
他把双手放在腹部,食指相扣,安静的说道:“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我当时是什么状态。”
随后的一段沉默是汤姆-汉克斯坐在那里低着头直视脚面的近景镜头,他什么都没做,留出了大概十秒钟的空白,这并不是为了后期配乐方便,而是从演员的角度出发的话,这个角色在已经走上维权道路以后回想起事发经过时、需要一些时间进行心理平复。
“啊,我只知道……只知道我上街不在去看路了,我的视线,永远停留在艾坦的身高上,我会在突然发现和艾坦身高相近、体型相似的孩子时,不管对方的父母是否在身边冲上去看个仔细。呵呵……”汤姆-汉克斯这个笑容直接剜到了邵英雄心里。可邵英雄真的看得出来,他不是自嘲,是真的在庆幸:“为此。我被打了四个耳光。”他在庆幸自己没有被人狠狠揍一顿。
汤姆-汉克斯把笑容收敛的很苦,像是刚刚将微笑的面容挂在脸上就在肉眼可及的速度中一点点收了回来:“我能理解打我的人。要是现在艾坦在我身边,有这么一个人接近我儿子,我会把他活活打死,我发誓。”
“那段时间里,我,没心思工作,脑子里仿佛有种感觉,仿佛艾坦就在距离我不远的地方。只要我努力一下,就努力一点就能把他找回来。所以,只要我能睁开眼,我就在这座城里不停的寻找,这座城市内的每一条街道我都认识,那条街在施工、那条街有肯德基可以让我走累的时候休息一下,那条街只能白天去,晚上去会被人抢走钱包,我比警察了解的还清楚。”
他抬起了头,眼角有些痒的眯了眯眼睛。用手指揉了两下后:“我害怕回家,害怕回家听见妻子哭泣的声音,我不懂怎么劝。每次要劝他的时候,我都会觉得自己是个骗子,因为我答应过超过一百万次,明天,明天就把艾坦找回来,可是直到今天我也没能做到。”
啪。
汤姆-汉克斯轻飘飘的伸手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那一声拍打传出时,窝心的劲不用眼泪和哭嚎被汤姆-汉克斯演的……
“有一段时间我甚至都不敢去见朋友,只是怕他们提起艾坦。主持人,这些。算是当时的状态么?”
他看向女主持人的时候,伸手指着自己的眼眶说道:“你流眼泪了。”
听到这句本该是镜头结尾的话。邵英雄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过了。”
邵英雄的手背是湿的,汤姆-汉克斯用这段表演让他视线模糊。
丹泽尔-华盛顿同样伸手在眼睛上抹了一下,然后进入现场对着女演员说道:“演的不错,流泪的时间点刚刚好。”
女演员摇头道:“我很想承认这是我的功劳,可是,我什么都没干,是他。”
这句话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整出戏的主导者是汤姆-汉克斯,她是否哭完全由汤姆-汉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