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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

    按照魏文馨的意思,是要请几个有面子的老乡做陪客,表示对我的尊敬。但是我想趁吃饭的时候挑逗她,因此不能有很多人在场,就没有答应。我的理由相当的冠冕堂皇。我对她说:你一个月才多少工资,请那么多人干嘛?就是请我,也没有必要。我们是老乡,给你帮点小忙完全应该。

    我这么说的目的当然是为了给她留一个好印象,显得我又讲义气又会体贴人,是个相当不错的男朋友人选。这一招蒙小女孩最管用,量她也不能识破。

    在吃饭的过程中,魏文馨一直有点惴惴不安。她在想没有邀请花蕊怕不好交代。由此可见她那时和花蕊的关系实在非同一般。按她们自己的话说是最要好的朋友。后来她最要好的朋友背着她和她老公上了床,所以这种关系可信度并不高。

    那天魏文馨穿了件海军兰格子t恤,一条黑色的短裙,蹬双白色运动鞋,长发松松地在脑后扎了一下,我才发现她的本钱也不坏。虽然不丰腴也不单瘦,胸部也过得去。特别在短裙下露出的两条腿,又白又长,相当引人注目。我觉得紧身短裙对于工厂的女孩子简直是一大创造,只要腿部没有重大缺陷的女孩子,一穿上这种短裙,凭空就多了许多性感。就观赏性来说,一点不输于风姿绰约的白领丽人。

    魏文馨这么刻意打扮,可能是女孩子爱美的天性,也可能是看上我了,女为悦己者容。如果是花蕊,我就相信是后一种可能。但是魏文馨,我宁愿暂时相信是前一种,免得会错了意。操之过急,反为不美。

    说是她请客,其实全由我作主。我径直带她去了附近的麦当劳。在美国,麦当劳如同我们街头巷尾的小吃店一样,毫不稀奇。但是对于工厂的打工仔来说,这地方就很洋气。不过口味不对,而且价钱如同抢劫,等闲不去受那份洋罪。

    魏文馨见我带她进麦当劳,吓了一跳。我就装出一副轻车熟路的样子,找个位置让她坐下来,然后自行要了两份套餐。魏文馨不知道麦当劳的规矩,还以为餐厅都是先吃饭后付钱。所以钱也是我掏的。但这不要紧,我根本就没打算让她请我,而是我请她。这样一来,就算她再迟钝,也应该知道我对她有意思了。这就是我的目的。

    总的来说,这顿饭的效果还算可以。中间我碰了个小钉子。但魏文馨是无意的,这要怪我自己。我抖擞精神,卖弄学问。正像你知道的那样,我只读过一个有名无实的中专,本来没有什么学问好卖弄。不过这些年我看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书。像杜拉斯、徐志摩之类,勉强也知道一点。要不我怎么敢写小说?如果每一个在鞋厂打工的中专生都写小说了,可能就轮到我们跑到外国去开工厂了。可怜魏文馨一个初中生,工作得像台机器,如何能够明白“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优美意境?她充其量也就看过一些琼瑶式的言情小说。可这些小说我又不爱看。所以魏文馨就一边冲我连连点头一边翻白眼,让我有点明珠暗投的惋惜。

    这也不错。她翻白眼的样子傻乎乎的,相当惹人爱。

    当然,不聊徐志摩可以聊些别的。我不是第一次泡妞了,经验相当丰富。一般来说,碰到多读了点书的女孩子,我就跟她谈文学,但要十分小心。万一她学问好过我,就会出洋相。这种可能性非常大。因为真正纯文学的东西我也不大懂,装装样子蒙人罢了。像魏文馨这样的,我也会先谈文学。这是因为可以显得我有学问,唬一唬她,占据心理上的优势。如果前辈大师知道文学已经堕落到只能用来唬女孩子,一定气得不行。但这跟我无关。文学于我来说,要是连唬女孩子都派不上用场,还理它干嘛?我又不能真靠写小说过活。

    谈过文学之后我就和她说各种奇闻趣事,大都是杂志上看来的,荒诞不经。如果可能,我就偷天换日,把其中的主角置换成我自己。这可以让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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