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也没关系,至少这五个字也还是很有意境的,和后面的图案很搭。
当然想到这五个字还有别的原因。
不过他想,对方可能不知道。
既然连书名都没写得对,很有可能就是在书店里看了一眼觉得有意思但又没有必要买,想必对于作者是不太了解的。
这么想着,他就这么把书交了出去。
没有意识到这对于平时懒于在琐碎事情上深究的他来说已经太过反常了。
后来他回忆起这件事时,也觉得自己那时太过反常,但总是一笑而过不了了之。
直到事情水落石出之时,才知道,这一切,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又叫,缘分。
后来室友去见了那个女生,据说真的是学文科的,长得算是清秀,但称不上美女。先是谦和地道歉自己写错了书名给对方带来麻烦云云,在看到那张卡片时,只是浅浅地一笑,问了句“是不是很经常看科幻”。
室友不明白其中的奥妙,只是挠了挠头说自己是随便扯了一张,对科幻没有太多研究,对古诗词倒是略通一些。
那个女生依旧只是笑笑,聊了些日常,也没往古诗词上绕。
不知是对诗词没兴趣,还是看出了对方是想找个台阶下。
室友请那位女生喝了奶茶,又把她送回寝室,互留了qq,却极少联系。听室友说了这些,虽然对那位女生稍稍起了些兴趣,却也没有好奇到去问女生的姓名。
后来室友也有了女票,这件事,便真的不了了之了。
时至今日,重新翻出,不知是喜是悲。
路琴听完,倒是先笑了:“这可真是巧了,古代有红叶题诗,今有你书中题词。”
“可惜题的不是自己的词。”林义宸的语气里当真是染上了惋惜的。
路琴偏头见他眉宇间的懊悔,伸手便为他抚平了:“说实话,比起《达尔文陷阱》,我更喜欢何夕的《人生不相见》。也正是因为看了《人生不相见》,我才知道杜甫的那首《赠卫八处士》。”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好在,我们依旧在最好的年华里遇见了。
不然,当真只能叹一句世事两茫茫。
林义宸突然感觉掌间一抹冰凉,低下头才发现是路琴塞在他手中的,他曾经亲手写下的那张卡片,纸张泛黄,字迹如新。
你留下的一笔一墨,或随年华老去而被遗忘。
我亦将永世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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