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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想。我一直把这种幻想带进了大学,在大一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一个搞摇滚的男孩子,因为音乐,我更加爱他爱得不可自拔,他简直就是我的偶像,我感觉自己就是为了他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他就是我们学校的,大三的一个学生。后来他注意到了我,而我当时只是一个刚从高中来到大学这个世外桃源的黄毛丫头,浑身散发着土气。他和我说话那会儿,我简直快幸福得晕过去了,就这样我们认识了。一次演出之后,他把我带到了他的住处。他给了我一罐子可乐,自己拿了一瓶啤酒,我们两个人坐在沙发上听披头士。他含情脉脉地看着我,那种眼神让我陶醉,不可抗拒,他轻而易举地脱掉了我的衣服。第二天早上我醒过来,望着他那张峻峭的脸,还陶醉在幸福之中。结果他醒过来,奇怪地看着我说:‘你怎么还没走?’他下了床,把衣服丢到我脸上说:‘穿了衣服快走,我还有事呢。’我屈辱地穿着衣服,想哭又不敢哭。结果他又来了情绪,把我刚穿好地衣服撕了下来。完事之后,他说:‘这是最后一次,以后你别来找我了。’可是我就是贱,后来又去找了他几次。他没有毕业就自己退学了,永远地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他什么也没有留下来,却带走了我的一切。”

    “你仍然是个好女孩。”

    “我爸妈到现在为止还认为如此呢,还在电话里问我谈朋友了没有傲娇狩猎游戏。”

    “那你是怎么说的?”

    “我当然是装着羞得不敢提这个事情。你呢?”

    “我什么?”

    “一夜情,你和很多女孩子有过吗?”

    “我害羞的很,没有过。”

    “你这话说出来只能骗三岁小女生。”

    “你不相信也没办法,谁叫我天生一副流氓相。”

    “那今天晚上你打算怎么办?”

    “当然是睡觉。”

    “两个人吗?”

    “四个人,我回宿舍。”

    “那好吧,你想的话可以找我。”

    “我怕你会爱上我。”

    “我已经爱上你了,我很容易爱上一个人,当然我也能轻易地离开。”

    “对了,你学什么的?”

    “中文。怎么了?”

    “你的《忘情书》出来了告诉我一声,我好去买。找不到女朋友的时候只要看你的书就行了。”

    “别臭美了你。”

    此后,日乐队演出和聚会,我和刘晓珊又见面多次,我们依然谈笑风生,但并没有快乐。

    街道口有一家第三空间茶吧,花上十八块钱就可以在里面玩上一天,聊天,看书或者下棋上网。去过几次,感觉里面都是些无聊的人,因为我就是其中最无聊的人,所以在我的眼里所有的人也都是无聊的。从一楼到二楼的楼梯拐角处有一块留言板,上面贴满了交友的留言。我揭下了其中一张纸条,纸条上没有电话,只有一串qq号码,所以我和这个女孩也算是通过网络认识的。

    我们经常在网上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有一天她突然打电话给我。

    “我在第三空间,你来吗?”

    在去之前,我见过她的照片,还算是一个有姿色的女孩。我不想白跑一趟。

    我赶到门口的时候,她正在二楼的窗户里远远地看着我,一脸天真无邪的笑容,这个笑容让我深感触动,我难以把这个约会的目的和眼前的这个笑容联系在一起。在接下去的四个小时内,一种良心的谴责一直折磨着我的内心。我们彼此心照不宣地消磨着时间,磨到都没有回学校的公交车,然后顺理成章地去开房。但这漫长的四个小时彻底改变了我的想法。女孩动情地给我讲述了一个故事,故事发生在三四十年代的北京,一个男子在41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厚厚的信,这封信出自一个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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