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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年里,林轩接受了18次的各种任务,每次都圆满的完成,在地下世界获得一个阎王的称号,意思就是林轩出手,如同要人三更死,从不留人到五更的阎王,从来不会失手。

    按照组织规定,任何雇佣兵在累积完成18次任务之后,便可以选择离开组织,或者是继续为组织效力,林轩厌倦了雇佣兵的生涯,选择离开,正式脱离狼牙组织,只是没想到的,张老头还会给他一个私人委托。

    “做完这个任务,我就可以彻底离开,迎接新的生活了”

    林轩喃喃自语着,转头看着窗外,天色已经大亮,街头传来嚣闹的声音,他微微笑了一下,开始收拾房间里的东西。

    十分钟后,林轩提着行李箱下楼,和张老头打了个招呼,大踏步的出了旅店。

    “嘿嘿。”看着他的背影,张老头的脸上,露出一抹古怪的笑容。

    “各位乘客下午好,本次列车的终点站[上都站]就要到了,请带好您的行李准备下车,感激您乘坐本次列车,祝您旅途愉快”

    女播音员清脆悦耳的声音,在火车内响起来的时候,林轩看了一下笔记本电脑,右下角显示的时间是下午4点10分。

    “这就要到上都了吗?”林轩喃喃自语,关了电脑,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浑身骨节发出劈里啪啦的声音,如同炒黄豆一样,引得四周乘客投来注视的目光。

    林轩没有在意他们的目光,转头透过车窗,看着外面都市的景色。

    傍晚时分,夕阳洒下柔和的光芒,照着道路两旁的房屋,如同镀了一层金,显得很是漂亮,街头不时闪过各色行人,和车流汇聚在一起,一副忙碌的样子。

    “近10年没有回来了,这里的变化真大啊。”林轩喃喃自语着,缓缓收回目光,等到列车停下来,他伸手拿起黑色的行李箱,随着人流下车。

    下车的旅客行色匆匆,一股脑的往出站口走去,林轩跟在人流中,走了大概两分钟,便来到了出站口。

    将车票交给出站口检票的乘务员,林轩提着行李箱,大踏步的出了站。

    这一批出站的乘客,大概有30多人,刚刚走出来的时候,旁边迅速就上了一群人,操着不同的口音,连七八糟的询问着:“小伙子,要不要吃饭啊?”

    “姑娘,饿了吧,来吃点饭吧。”

    “要不要休息一下,我们旅店便宜又干净”

    这样的状况,在火车站附近实在是常见,林轩也不在意,可这些拉客的人,在做生意的时候,也把他给围住了,口沫横飞的询问着,让他觉得十分厌烦,只好推开这些人的手,挤出了人群。

    这时,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瘦小子,趁着混乱,想要把手往林轩的口袋摸去,不过刚刚伸出手来,感觉手指一疼,立即下意识的缩回了手。

    手上针扎一样的痛,瘦小子抬起手看了一下,食指竟然不知被什么东西给割开了一道口子,殷红的血迹缓缓从伤口处渗出,并且传出一阵阵痛楚。

    好快的速度!瘦小子内心一阵骇然,这人名叫陆超,是火车站的惯偷,以速度和效率取胜,被同行称为‘鬼手’,意思是他的出手速度很快,不要说人看不到,即便是鬼都看不到的。

    最近半个月,鬼手频频作案,从来没有落空,赚的是盆满钵圆,想不到这次竟然莫名其妙的栽了,而且连人家怎么出的手都没有看清,这种挫败,让他产生了一种惊恐的感觉。

    悄悄的在衣服上擦拭下手指的血迹,陆超抬起头来,看着林轩似笑非笑的样子,顿时后退了一步。

    “你想干什么?”林轩笑眯眯的询问。

    陆超行窃失败,倒也没有慌张,他脸色不变,一本正经道:“我什么也不想干,我是餐馆老板,问你要不要吃饭,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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