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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只手,牵住他就要放下琴。

    季明朗弯腰,抱起琴后,陆英牵他着走出了通道。外面天光地明,但谁也没有松开手。季明朗心里半是开心,半是苦涩。

    陆英牵着他在一排排民居巷子里七拐八绕,巷道里家家户户门口种了几株腊梅,一路上花香飘逸,混着寒风凛冽又清香。

    片刻,走到一所院子,院子不大,但很整洁,坐落的巷子最里面,季明朗一路走过来一点没记住路线,生怕自己下次找不到。

    韩牧推开门,进屋后就不管季明朗,先是用水吊打了一壶水,塞到季明朗的手里:“烧水。会吗?”

    季明朗不会,但又害怕陆英嫌弃他,让他走,点点头:“会,在哪里烧。”

    陆英用指了指。

    季明朗找到房中的一个火炉,炉里冰冷,没有火星,季明朗突然想起来前世的打火机,找了圈,没找到的生火东西:“有火折子?”

    陆英:“没有,只有打火石。”

    季明朗不会用那个。

    陆英出去,用竹条编的篮子提些煤炭进来,塞到墙上的壁炉里,转身拿过打火石和引草。

    陆英没有手,所以用起打火石来十分费劲,他脱下鞋,用一只脚踩在引草上,将打火石放在上面再用脚固定住,一只手拿起另一块石头,互相撞击火星四溅。脚没有手灵活,所以看起来十分的吃力。

    季明朗放下水吊走过来,蹲在地上跟他保持水平,看了陆英打了几十遍才把草引燃,然后小心翼翼地放到炉内的柴火和木炭上。

    每一次火石溅起火星,季明朗都在心中祈祷,快点燃吧,别让他那么辛苦。

    壁炉点燃后,陆英拨弄了一番柴火,见火势完全烧起来,他才站起来,穿上鞋问道:“中午吃什么?”

    季明朗还在盯着陆英的脚看,季明朗见过陆英的脚很多次,年少时二人在太学,除了休沐各自回府外,两人在学院里都是同睡一铺。

    季明朗一直觉得陆英的脚很漂亮,没有男人的粗壮,少年的脚骨形状优美,骨节圆润不枯瘦,脚上的皮肤光滑细腻,甚至比他腰上佩戴的白玉还要润滑。

    而现在陆英的脚,脚骨几乎变形,虽然不粗壮,但皮肤皲裂,带着一道道带血的裂痕,脚上皮肤还是很白,但没有之前的细腻,这双脚是陆英的一只手,它几乎承载了陆英这些年所有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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